房屋保修期
一、房屋保修期從哪些時候開始算,有沒有法律規定
法律分析
我國房屋的保修期一般自竣工驗收合格的時候開始算。基礎設施工程為設計文件規定的該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防水工程為五年,給排水管道和電氣管線等為兩年,其他項目的保修期限可以約定。
法律依據
《建筑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四十條
在正常使用條件下,建設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為
(一)基礎設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文件規定的該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墻面的防滲漏,為5年;
(三)供熱與供冷系統,為2個采暖期、供冷期;
(四)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和裝修工程,為2年。
其他項目的保修期限由發包方與承包方約定。
建設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引用法規
[1]《建筑工程質量管理條例》 第四十條
二、房屋質量保證書的保修期
住宅保修期從開發商將竣工驗收的住宅交付使用之日起計算,購買整棟商品房的,其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在合理使用壽命年限內承擔保修。正常使用情況下各部位、部件保修與保修期是
屋面防水3年;
墻面、廚房和衛生間地面、地下室、管道滲漏1年;
墻面、頂棚抹灰層脫落1年;
地面空鼓開裂、大面積起砂1年;
門窗翹裂、五金件損壞及衛生潔具1年;
管道堵塞2個月;
燈具、電器開關6個月;
供熱供冷系統和設備的保修期為一個采暖期或供冷期;
其他部位、部件的保修期限,由供需雙方自行約定。
根據房地產法的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時,向購買人提供《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前者即是商品房質量責任的法律文件,應當列明工程質量監督單位核驗的質量等級、保修范圍、保修期限和保修單位等。
三、商品房存在保修期嗎?
法律分析
商品房具有法律規定的保修期,期限一般為5年,房屋主體結構終生保修。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應當在工程質量保修書中約定保修范圍、保修期限和保修責任等,商品房房屋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法律依據
《房屋建筑工程質量保修辦法》第七條
在正常使用下,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為
(一)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文件規定的該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墻面的防滲漏,為5年;
(三)供熱與供冷系統,為2個采暖期、供冷期;
(四)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為2年;
(五)裝修工程為2年。
其他項目的保修期限由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約定。
引用法規
[1]《房屋建筑工程質量保修辦法》 第七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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