滅火器使用年限
一、鍋爐制報廢的年限是多久
1.取暖用的鍋爐的折舊年限是5年。取暖用的鍋爐,是除機械、機器和其他生產設備之外,但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即不是直接的生產工具,而是在生產經營過程中起到輔助作用的器具、工具、家具等,它們的使用壽命相對較短,其最低折舊年限為5年。
2.法律依據《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察暫行條例》第二條 本條例適用于所有承壓鍋爐和壓力為一個表壓以上的各種壓力容器。這些設備的設計、制造、安裝、使用、檢驗、修理、改造的單位,都必須執行本條例。
本條例不適用于船舶、機車上的鍋爐和壓力容器。
第三條 各級勞動部門的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察機構,對鍋爐、壓力容器實行監督檢查。
勞動部門領導的鍋爐壓力容器檢驗所,是專門從事鍋爐、壓力容器檢驗工作的事業單位。
引用法規
[1]《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察暫行條例》 第二條
[2]《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察暫行條例》 第三條
二、安全帶的使用期限是多大?
安全帶的使用期限為四年。機動車在通行道路時,機動車駕駛人及乘坐人員應當按規定使用安全帶。
否則應當對機動車駕駛人處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對乘坐人員處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罰款。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條,機動車行駛時,駕駛人、乘坐人員應當按規定使用安全帶,摩托車駕駛人及乘坐人員應當按規定戴安全頭盔。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五十一條
掃描二維碼推送至手機訪問。
版權聲明:本文由64645在線法律咨詢平臺發布,如需轉載請注明出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