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產權。
一、大產權和小產權的區別
大產權房是指擁有全部產權的房屋。根據國務院《關于繼續積極穩妥地進行城鎮住房制度改革的通知》中規定凡按市場價購買的公房,購房者能夠擁有全部產權。市場價也就是住宅市場的行市價格或牌價價格。國家和地方政府不予壓低和抬高,隨行就市,任由買賣雙方商定,只要雙方能接受,即可成交。按照市場價購得住宅的房主,也就擁有了住宅的各項支配權利,也就是擁有了房屋、住宅的占有權、使用權、收益權和處分權。
小產權房又稱鄉產房、村產房、使用權房。按國家相關規定,房屋產權證當由房管部門統一發放,是包括產權使用證和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完全產權。而小產權,則由鄉鎮府或村委會蓋章證明其權屬,只包括房產使用權而不包含國有土地使用權的不完全產權。如果有土地證的回遷房是有大產權的。
二、大產權房和小產權房的區別有哪些?
大產權房,指的是經過不動產登記機關依法登記,并頒發給不動產權證書的房屋。
而小產權房,指的是不能辦理不動產權證書,或者因產權瑕疵無法公開銷售的房屋。造成小產權房的原因主要是房屋所在土地未辦理國有土地使用權或繳納土地出讓金,或房屋建設未經建設工程規劃許可。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八十二條
擅自將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通過出讓、轉讓使用權或者出租等方式用于非農業建設,或者違反本法規定,將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通過出讓、出租等方式交由單位或者個人使用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并處罰款。
《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八條
土地使用權出讓,是指國家將國有土地使用權(以下簡稱土地使用權)在一定年限內出讓給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國家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行為。
《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九條
城市規劃區內的集體所有的土地,經依法征收轉為國有土地后,該幅國有土地的使用權方可有償出讓,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八十二條
[1]《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第八條
[1]《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第九條
三、大產權和小產權回遷房的產權問題回遷至大產權還是小產權?
小產權房是指在農村集體土地上建設的房屋,未繳納土地出讓金等費用,其產權證不是由國家房管部門頒發,而是由鄉政府或村政府頒發,亦稱鄉產權房。大產權房即小產權房的相對詞,也就是購房者既有了《房屋所有權證》,也有了《土地使用權證》。可以合法的進行二手房交易,買的房建在合法的建筑用地上。
拆遷的是商品房,回遷房自然是應當商品房。拆遷的是集體土地上的私房,或者是經濟適用房,回遷房的性質一般不是商品房。
【法律依據】《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條,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依法屬于村農民集體所有的,由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經營、管理;
已經分別屬于村內兩個以上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農民集體所有的,由村內各該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小組經營、管理;
已經屬于鄉(鎮)農民集體所有的,由鄉(鎮)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經營、管理。
引用法規
[1]《土地管理法》 第十一條
四、小產權房如何認識它?
小產權房是指在農村集體土地上建設的房屋,未辦理相關證件,未繳納土地出讓金等費用,其產權證不是由國家房管部門頒發,而是由鄉政府或村頒發,亦稱“鄉產權房”。
【法律依據】
《土地管理法》第十條,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依法屬于村農民集體所有的,由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經營、管理;已經分別屬于村內兩個以上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農民集體所有的,由村內各該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小組經營、管理;已經屬于鄉(鎮)農民集體所有的,由鄉(鎮)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經營、管理。
引用法規
[1]《土地管理法》 第十條
五、個人產權房是小產權還是大產權
國家規定的產權形式中沒有個人、大小產權劃分,這都是民間的叫法。1、以土地劃分為國有土地和集體土地,集體土地上的房屋是不能上市交易的。
2、以產權擁有比例分為全產權和部分產權,部分產權也是不能上市交易的。
3、以房屋性質分為住宅和非住宅兩種。
總之一點,能夠在房管部門登記交易的并能辦理權證的,都是國家承認的產權人,擁有該房產的處置權(買賣、獲利、出租、放棄、贈予等)。
跟你說得很清楚了,個人產權是和國有資產相對應的叫法。
把握3點
1、土地國有
2、產權是全產權
3、房屋是私產.這些具備了,就可以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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