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期
一、開發商征地公告的有效期是多久,法律依據是什么
律師解答并不由開發商進行征地公告,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進行征地公告,公告的時間不少于三十日。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擬申請征收土地的,應當開展擬征收土地現狀調查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并將征收范圍、土地現狀、征收目的、補償標準、安置方式和社會保障等在擬征收土地所在的鄉(鎮)和村、村民小組范圍內公告至少三十日,聽取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村民委員會和其他利害關系人的意見。
法律依據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擬申請征收土地的,應當開展擬征收土地現狀調查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并將征收范圍、土地現狀、征收目的、補償標準、安置方式和社會保障等在擬征收土地所在的鄉(鎮)和村、村民小組范圍內公告至少三十日,聽取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村民委員會和其他利害關系人的意見。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條
征收土地應當依法及時足額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費用,并安排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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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規
[1]《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條
[1]《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條
[1]《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八條
二、招標公告的公示期是指多長時間?
1、指定媒體自收到招標人提交的招標公告起7日內應在該媒體刊登招標公告。
2、公告發布至投標人報名、資格預審、直至招標文件發售的截止一般應留有較為合理的時間讓投標人做準備,此環節考證后雖無硬性規定,但實際操作中合理時間應不少于7個工作日,否則有暗箱操控之嫌。
3、自招標文件發售截止之日起至投標截止日止應不少于20日。投標截止時亦即開標之時。
4、中小型項目的開標至評標委員會評標結束提交評標報告并推薦中標候選人的時間一般項目當天就可結束,但評標和定標最遲應當在投標有效期結束日30個工作日前完成,并確定中標人。
5、自確定中標人之日起15日,向工程所在建設主管部門提交招標情況的書面報告,主管部門自收到報告之日起5日內未通知招標人在招標過程中有違法行為,招標人則可向中標人發出中標通知了。這既是公示時間結束。
6、中標通知書發出30日內,招投標雙方應訂立書面合同。
7、訂立合同7日內,應送主管部門備案。
8、訂立合同5個工作日內應退還未中標投標人的投標保證金,但中標人應提交履約保證金,并返還中標人的投標保證金。如您情況比較復雜,聽律網網也提供律師在線咨詢服務,歡迎你詢聽律網網專業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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