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權行為法
一、一般侵權包括哪些行為,侵權行為的歸責原則應有哪些
1、一般侵權行為主要包括
1、侵害人身的侵權行為。
2、侵害人格利益的侵權行為。
3、侵害身份權的侵權行為。
4、侵害財產權的侵權行為。
5、侵害知識產權的侵權行為。
2、侵權行為的歸責原則
1、歸責原則的概念歸責原則,是指以何種根據確認和追究侵權行為人的民事責任,它所解決的是侵權的民事責任之基礎問題。
2、過錯責任原則過錯責任原則的基本含義是過錯是加害人承擔民事責任的基礎。如果加害人在主觀上不存在過錯,就當然不承擔民事責任。如果加害人在主觀上有過錯則可能承擔民事責任。
3、無過錯責任原則無過錯責任原則是指不問行為人有無過錯,法律規定應當承擔民事責任的,行為人應當對其行為所造成的損害承擔民事責任。
二、侵權行為的種類與構成要素
我們知道,中國的法律管轄范圍,有著各種各樣的規章制度,沒有規矩,不成方圓,只有有了一定的約束,人們的行為才能夠得到有效的控制,敬畏法律也是,維護社會的治安秩序,侵權行為管轄是怎樣的?河北謙實律師事務所王文格律師解析。侵權行為管轄1、對于侵權行為而提起的訴訟,由侵權行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轄。
2、侵權行為地,包括侵權行為實施地和侵權結果發生地。《民事訴訟法》第二十八條因侵權行為提起的訴訟,由侵權行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最高法院關于民事訴訟法的解釋》 第二十四條民事訴訟法第
引用法規
[1]《民事訴訟法》 第二十八條
[1]《最高法院關于民事訴訟法的解釋》 第二十四條
三、侵權責任的構成要件是什么,對共同侵權行為怎么起訴
一、侵權責任的構成要件是什么構成侵權責任必須具備的條件,即行為人承擔侵權民事責任的條件。侵權行為有一般侵權行為和特殊侵權行為之分。就一般侵權責任而言,必須具備以下四個要件才能構成
1損害事實的客觀存在,即必須在客觀上造成財產損害或精神損害;
2行為具有違法性,如因合法行為造成損害,則行為人不承擔責任;
3不法行為與損害后果之間有因果關系;
4行為人主觀上有過錯,包括故意和過失。如行為人主觀上無過錯,則不承擔責任。特殊侵權行為的民事責任不須完全具備上述要件,基于法律的特別規定或具備一定的特殊條件即可成立。
二、對共同侵權行為怎么起訴
1、共同侵權行為包括共同加害行為和共同危險行為,共同侵權行為應當承擔連帶責任。
2、共同侵權行為的損害賠償訴訟屬于必要共同訴訟,全體共同侵權行為人為連帶共同被告
1賠償權利人起訴部分共同侵權人的,法院應當追加其他共同侵權人作為共同被告;
2賠償權利人在訴訟中放棄對部分共同侵權人的訴訟請求,對被放棄訴訟請求的被告應當承擔的賠償份額(責任范圍難以確定的,推定各共同侵權人承擔同等責任)其他共同侵權人免責(不再承擔連帶責任);同時,法院有釋明義務,應當將放棄訴訟請求的法律后果告知賠償權利人,并將放棄訴訟請求的情況在法律文書中敘明。
對于共同侵權行為的被告必須一并起訴;放棄某一個被告即放棄了相應賠償份額。
四、公司股東侵占罪是否構成職務侵占罪的行為
關于“公司股東侵占罪,是否構成職務侵占罪的行為”的相關解答如下構成職務侵占罪的條件主要是1、必須是利用自己的職務上的便利,所謂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是指利用職權及與職務有關的便利條作。
2、必須有侵占的行為。
3、必須達到數額較大的程度如果僅有非法侵占公司、企業及其他單位財物的行為,但沒有達到數額較大的標準,則也不能構成本罪。股東作為公司的出資人,不一定在公司有職務,不一定屬于公司員工。如果該股東同時是公司職員,利用職務便利侵占資金,構成職務侵占罪。如果不是公司職員,系財產權屬民事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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