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逾期他給我發個快遞
一、我的信用卡有逾期,但是沒有逾期,我可以起訴他嗎
以訴訟方式解決問題。欠錢不還怎么辦
1.訴前財產保全
訴前財產保全就是將對方的賬戶、房子、車等財產查封上,防止對方轉移財產。這一步并非必須的流程,要結合各案的情況及對方的財產情況,如果欠的錢并不多或是對方有償還能力,或是實在查不到地方財產,可以省去這一步。但如果可以保全的話,我建議還是保全,我辦的幾個案子,訴前財產保全往往可以達到“不戰而屈人之兵”的效果,比如說A公司欠B公司290余萬,我們代理B公司查到B公司有土地,于是我們就做了財產保全,還沒等開庭呢,對方就同意還錢,但是是分期的,在還了兩期大概220萬元后,我們考慮到基本上對方可以將其他錢都還上,于是解除了保全。這個案子雖然沒經過訴訟,但是結果非常理想。
2.
好吧,接下來就是立案、庭審、判決了。法定的一審審限是6個月,二審是3個月,一般如果沒什么太大意外的話,
3-4個月一審就有結果,可能你覺得時間太長了,但是沒辦法,這是最后一條路。至于說訴訟中到底怎么做,怎么開庭,限于篇幅,在這里就不細說了。
3.調解
調解是說雙方都退一步,把問題解決,比如說欠10萬元,甲說,少還點,還9萬元,馬上就還,其他的你也別找我要行不,乙說,行!那這事就完事了,雙方就解決了,一般地,會主持雙方進行調解,我個人建議如果條件差不多,可以接受,最好達成調解,因為將精力牽扯到訴訟中并非是一個明智之舉,實實在在拿到錢才是真,不要為小利益而放棄了大利益。
4.執行
如果判決下來了,那么應在判決生效后2年內向提起強制執行,讓直接查對方財不進行執行,如果對方就不執行,在一般地區,可以由法警拘留對方當事人,一般是一年一次,一次15日。
二、信用卡逾期,發信息說要強制劃扣我卡上的錢,我也沒被銀行起訴,有權扣我的錢嗎
(一)使用虛構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虛假的身份證明騙領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廢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惡意透支的。惡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違法占有為目的,超出限定限額或者限定時限透支,并且經發卡銀行催收后仍不返還的做法。
三、有人發短信說信用卡逾期,可是我記得沒辦信用卡
信用卡欠款2萬被起訴收到法院傳票應馬上還錢,讓銀行撤訴。如果不及時還錢,有可能構成惡意透支罪。惡意透支數額較大,在公安機關立案前已償還全部透支款息,情節顯著輕微的,可以依法不追究刑事責任。
我國《刑法》將惡意透支行為規定為信用卡詐騙罪的一種,其構成要件為
1、持卡人為合法的持卡人,如是盜用,冒用他人信用卡的,則構成盜竊、冒用他人信用卡的行為,而不構成惡意透支;
2、持卡人主觀方面是直接故意,且有非法占用銀行資金的目的;
3、持卡人客觀上已實施了惡意透支行為,對發卡銀行造成經濟損失;
4、持卡人經發卡銀行催收仍不歸還,且數額較大或時間較長達到刑罰處罰的。
四、信用卡有逾期一次,還能起訴他嗎
你好,關于上述的問題,解答如下, 信用卡欠錢不還的行為屬于透支行為,在刑法上,對于惡意透支行為才有相應的刑罰處罰。
根據《關于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中對于惡意透支行為的規定,其構成要件如下
第
一、客觀條件必須經過發卡銀行的兩次催收,并且超過三個月沒有歸還欠款。也就是說如果持卡人沒有接到有關通知或者文書,過了一定的期限沒有歸還的,不屬于“惡意透支”。
第
二、主觀上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這也是區分“惡意透支”和“善意透支”的一個主要界限。以下六種情形將會被認定為行為人具有“非法占有”的主觀惡意,比如明知無法償還而大量透支的不歸還,肆意揮霍透支款不歸還,透支以后隱匿、改變通訊方式,逃避金融機構的追款等。
第三,“惡意透支”達到一定數額,這個數額是指拒不歸還和尚未歸還的款項,不包括滯納金、復利等發卡銀行收取的費用。惡意透支,數額在1萬元以上不滿10萬元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在10萬元以上不滿100萬元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規定的“數額巨大”數額在100萬元以上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規定的“數額特別巨大”。
引用法規
[1]《關于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一百九十六條
[2]《關于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一百九十六條
[3]《關于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一百九十六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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