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節能車目錄
一、廣電動車上路的相關規定
1、依據《廣州市非機動車和摩托車管理規定》第九條規定本市行政區域內禁止下列車輛、滑行工具上道路行駛拼裝、非法加裝和改裝以及其他不符合國家標準的殘疾人機動輪椅車、電動自行車和摩托車;未在本市注冊登記的殘疾人機動輪椅車,但持有本市臨時通行標識的除外。
2、未在本市注冊登記的摩托車,但特定時間在劃定區域過境通行的除外;畜力車;電動獨輪車、電動平衡車以及其他滑行工具;本市禁止上道路行駛的其他車輛、滑行工具。前款第二項規定的殘疾人機動輪椅車臨時通行標識的具體管理辦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第三項規定的通行時間和區域由市公安機關提前十五日向社會公布。
引用法規
[1]《廣州市非機動車和摩托車管理規定》 第九條
二、2023年審車流程及費用規定是什么?
一般會經過外觀檢測、繳納費用、上線檢測以及等待結果四個流程。同時審車的費用會在200元左右。車輛年審流程是指機動車輛每年進行審車時的固定流程,是指車輛都必須要的一項檢測,消除車輛安全隱患,減少交通事故的發生也就是我們平時所說的驗車。
三、2023年,如何區分酒后駕駛和醉駕?
1、駕駛人員血液、呼氣中的酒精含量不同。酒駕駕駛人員每100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20毫克,小于80豪克。醉駕駕駛人員每100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80毫克。
2、處罰力度不同。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6個月機動車駕駛證。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3、罰款金額不同。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10日以下拘留,并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10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后,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屬于嚴重的交通違法行為,都應受到法律法規的懲罰,而從危害程度來看,醉酒駕車的危害性要遠比飲酒駕車的危害性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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