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三輪車是否屬于機動車
一、三輪車、電瓶車屬于機動車,還是非機動車?
1、電動三輪車屬于非機動車。
2、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條規定“車輛”是指機動車和非機動車。“機動車”是指以動力裝置驅動或者牽引,上道路行駛的供人員乘用或者用于運輸物品以及進行工程專項作業的輪式車輛;“非機動車”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驅動,上道路行駛的交通工具,以及雖有動力裝置驅動但設計最高時速、空車質量、外形尺寸、符合有關國家標準的殘疾人機動輪椅車、電動自行車等交通工具。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一十九條
二、電動三輪車屬于機動車嗎?有哪些規定
電動三輪車是屬于機動車一類的。機動車一般包括汽車、掛車、無軌電車、農用運輸車、摩托車、機動三輪車和運輸用拖拉機以及輪式專用機械車等,但不包括任何在軌道上運行的車輛。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條
國家對機動車實行登記制度。機動車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登記后,方可上道路行駛。尚未登記的機動車,需要臨時上道路行駛的,應當取得臨時通行牌證。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條
駕駛機動車上道路行駛,應當懸掛機動車號牌,放置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并隨車攜帶機動車行駛證。機動車號牌應當按照規定懸掛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擋、污損。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收繳、扣留機動車號牌。
引用法規
[1]《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八條
[1]《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十一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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