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資質取消
一、物業管理資質取消了嗎?
1、取消了。
2、2018年2月12日,住房城鄉建設部第37次部常務會議審議通過決定,廢止了《物業服務企業資質管理辦法》(建設部令第164號),這項決定于3月8日正式發布,并于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其中明確,各地不再受理物業服務企業資質核定申請和資質變更、更換、補證申請,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將原核定的物業服務企業資質作為承接物業管理業務的條件。
二、物業管理經理資格證是否取消物業管理經理資格證書是否取消?
1、取消了。
2、2018年2月12日,住房城鄉建設部第37次部常務會議審議通過決定,廢止了《物業服務企業資質管理辦法》(建設部令第164號),這項決定于3月8日正式發布,并于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其中明確,各地不再受理物業服務企業資質核定申請和資質變更、更換、補證申請,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將原核定的物業服務企業資質作為承接物業管理業務的條件。
三、物業資質取消后,物業管理合同簽署的問題
在簽訂物業管理合同時,合同雙方當事人需約定物業的情況(名稱、類型、位置、面積),雙方的權利與義務,物業管理服務,物業管理服務質量或者標準,物業管理服務費用,其他有償服務費用,代收代繳服務,維修資金管理,保險責任,其他約定,違約責任,有的還有附件。
掃描二維碼推送至手機訪問。
版權聲明:本文由64645在線法律咨詢平臺發布,如需轉載請注明出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