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長你好大" --
一、校長打學生還扇別的女孩子巴掌,如果去教育局可以讓他做不了校長嗎
校長沒權利不讓你轉學啊,我覺著你應該學會運用法律來維護自己的權力,你應該看看《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學生有權選擇在那個學校上學,即使是你的父母也沒有權力阻止你,又何況是一個和你不相關的校長呢。你有轉學的權力,法律,好手段,就看你怎么運用了。何必等到寒假呢,現在如果你或者你的父親有空的話,你們可以去縣或者是市教委去問問,我想你的問題很快就會解決的,不用和他糾纏不清,直接去上級部門反映就行。
第五章受教育者第四十二條受教育者享有下列權利
(一)參加教育教學計劃安排的各種活動,使用教育教學設施、設備、圖書資料;
(二)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獲得獎學金、貸學金、助學金;
(三)在學業成績和品行上獲得公正評價,完成規定的學業后獲得相應的學業證書、學位證書;
(四)對學校給予的處分不服向有關部門提出申訴,對學校、教師侵犯其人身權、財產權等合法權益,提出申訴或者依法提起訴訟;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 第五章受教育者第四十二條
二、輔導學校的法人和校長是否可以是同一個人
1、首先要看你這個學校的組織性質是什么,是公司、合伙企業,還是民辦非企業,如果是民辦非企業,有的根本沒有法人資格,那就談不上法定代表人擔任校長的問題了。
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民辦學校的法定代表人由理事長、董事長或者校長擔任。不一定非要校長和法定代表人一個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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