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證和擔保
一、保證擔保與物的擔保并存時,如何承擔保證責任
債的擔保是指為促使債務人履行其債務,保障債權人的債權得以實現的一種法律措施。債的擔保包括人的擔保(即保證)、物的擔保(包括抵押留置、質權與優先權)、金錢擔保(定金、押金)、反擔保。那么保證擔保與物的擔保并存時,如何承擔保證責任?二、保證人和擔保人一樣嗎,規定是什么
保證人和擔保人不一樣,一般擔保是指物的擔保,而保證是人的擔保。擔保人包括保證人,因為擔保的方式包括抵押、質押、留置、保證等,所以擔保人包括抵押人、質押人、保證人等。
三、什么是一般保證?什么是連帶保證?
連帶保證責任。保證的方式有連帶責任保證和一般保證,沒有明確約定具體擔保的方式,則視為連帶責任保證。
保證的方式有
(一)一般保證;
(二)連帶責任保證。
當事人對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連帶責任保證承擔保證責任。
四、給人做擔保,擔保人保證責任如何確定
很多人在日常生活中,會因種種原因,為親朋做借貸擔保人,可能很多人以為擔保人只是保證債務人有能力償還債務而已,事實上并非如此的,擔保人是需要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那么給人做擔保,擔保人的保證責任該如何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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