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魯木齊公司專項全部法律咨詢
一、專項法律服務的類型和用途有哪些?
1、公司專項法律服務
包括企業的設立和解散的相關事務,公司日常經營管理中的一般法律事務,投資及項目開發、金融融資、公司證券業務、收購與兼并、企業的租賃、承包、托管、知識產權、勞動人事等特別法律事務。
2、建筑與房地產專項法律服務
包括創設公司階段中的計劃擬定、談判參與、報審文書準備、代為報批等事務;土地使用權取得階段土地征用、國有土地出讓、轉讓中的涉法事務;拆遷階段的文書處理、糾紛解決、文件報送等事務;工程建設階段中招投標文書的準備、起草、審核及工程和設備合同履行的監督等事務;房地產經營階段中的銷售、出租、抵押融資等環節的事務;物業管理階段中的相關事務等。
3、金融、證券、保險專項法律服務
包括金融機構法律顧問服務,存、貸款法律服務,票據、信托、外匯法律服務,期貨、債券法律服務,租賃法律服務,國際結算、國際融資法律服務,保險法律服務,以及涉及信用卡、電子銀行、網上支付、外資金融保險機構的設立等領域的法律服務。
4、知識產權專項法律事務
包括知識產權申報代理,產權管理協助,產權轉讓代理,專項知識產權代理,權屬代理,侵權代理,技術對比咨詢,糾紛代理,提供以著作權法、專利法、商標法、技術合同法、信息網絡法、商業秘密法、不正當競爭法、反傾銷法等為主要的全方位知識產權法律服務。
法律顧問業務個人、法人和其他組織的法律顧問,既為法律顧問,主要負責的還是非訴事務,公民個人、法人和其他組織之所以聘請法律顧問,就是為了避免訴訟事務的產生,使自身的行為更加符合法制規定。例外,律師作為企業的法律顧問,既要對企業的生產、經營提供法律建議,還要協助企業進行完善的法制化管理,制訂章程、合同管理規定、員工手冊等,這些既需要律師同時具備經濟及管理知識。
5、商帳管理,非訴催收事務。
二、定密的根本依據是保密法,有哪些相關規定定密的依據,保密法有哪些規定
定密的根本依據是保密法。保密法將國家秘密的密級分為絕密、機密、秘密三級。國家秘密及其密級的具體范圍,由國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門分別會同外交、公安、國家安全和其它中央有關機關規定。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密法》第十條國家秘密的密級分為絕密、機密、秘密三級。絕密級國家秘密是最重要的國家秘密,泄露會使國家安全和利益遭受特別嚴重的損害;機密級國家秘密是重要的國家秘密,泄露會使國家安全和利益遭受嚴重的損害;秘密級國家秘密是一般的國家秘密,泄露會使國家安全和利益遭受損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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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密法》 第十條
三、重要涉密人員脫密期,管理時間為多少年
重要涉密人員脫密期管理時間為兩到三年。
【法律依據】
《保密法》第三十八條,涉密人員離崗離職實行脫密期管理。涉密人員在脫密期內,應當按照規定履行保密義務,不得違反規定就業,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國家秘密。
引用法規
[1]《保密法》 第三十八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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