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鎮涉外仲裁免費法律咨詢
一、仲裁咨詢及申請仲裁方法
一、申請人申請仲裁應當提交書面仲裁申請,并按照被申請人人數提交副本。仲裁申請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1、勞動者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工作單位、住所、通訊地址和聯系電話,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通訊地址、聯系電話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
2、仲裁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理由;
3、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二、書寫仲裁申請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申請,由仲裁委員會記入筆錄,經申請人簽名或者蓋章確認。三、申請人的書面仲裁申請材料齊備的,仲裁委員會應當出具收件回執。四、對于仲裁申請書不規范或者材料不齊備的,仲裁委員會應當當場或者在五日內一并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申請人按要求補正全部材料的,仲裁委員會應當出具收件回執。
二、申請仲裁的條件、程序和注意事項
仲裁是指民事、經濟糾紛的當事人根據約定將糾紛提交委員會,由仲裁委員會集中對案件進行判斷并作出裁申請仲裁必須符合以下兩個條件1、 當事人之間達成仲裁協議,即明確約定將來發生的經發生的糾紛由某個仲裁委員會解決。
2、 約定仲裁的事由必須是法定的民事經濟糾紛,但不 :①婚姻、收養、監護、扶養、繼承糾紛;②依法應當由行關處理的行政爭議;③勞動爭議(此類爭議由專門的勞議仲裁委員會解決);④農業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的農業合同糾紛。在同時具備上述兩個條件的情況下,當事人可以申請仲參考法條:《仲裁法》第二條、第三條希望能幫助到你望采納以上均根據什么情況下才能申請仲裁 整理而成,供參考,如有問題請及時溝通、指正
引用法規
[1]《仲裁法》 第二條
[2]《仲裁法》 第三條
三、老動仲裁的申請和操作
您好!關于您咨詢的“老動仲裁是怎么申請的,怎么操作?”問題回復如下一、去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俗稱勞動局)內的勞動爭議仲裁委,申請勞動仲裁,立案時需攜帶仲裁申請書2份、申請人身份證復印件1份;相關證據復印件和證據清單2份;用人單位的工商登記信息(北京地區等不需要提供登記信息)! 二、提交材料后,5個工作日仲裁委給予立案,然后給雙方舉證期并且給對方答辯期;然后開庭審理,之后對雙方進行調解,調解不成仲裁委下達裁決書;勞動仲裁一般60天內結案;對于裁決書不服,勞動者收到裁決書15天內可以起訴到法院;以上是對老動仲裁怎么申請的回復,希望能幫助到您。
四、小額消費糾紛可以仲裁嗎勞動糾紛可以仲裁嗎
是必須的,勞動糾紛可以仲裁 ,因為在解決勞動糾紛過程中,勞動爭議仲裁是前置程序。必須先由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調解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后如果當事人仍不服的,可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仲裁流程
1、提出申請。在仲裁時效內,當事人向有管轄權的勞動仲裁委員會提交書面仲裁書;
2、受理。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收到仲裁申請之日起五日內,認為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受理,并通知申請人;認為不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不予受理,并說明理由。
3、提交證據材料。受理后,雙方當事人根據勞動仲裁委員會的要求提供相關材料;
4、開庭。當事人在仲裁過程中有權進行質證和辯論。
5、裁決。當事人申請勞動爭議仲裁后,可以自行和解。達成和解協議的,可以撤回仲裁申請。仲裁庭在作出裁決前,應當先行調解。調解達成協議的,仲裁庭應當制作調解書。調解不成或者調解書送達前,一方當事人反悔的,仲裁庭應當及時作出裁決。
五、申請勞動仲裁,具體流程是什么?
1.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發生以下勞動爭議可以申請勞動仲裁(一)因確認勞動關系發生的爭議(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發生的爭議(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2.用人單位、勞動者及與該勞動爭議案件的處理結果有密切關系的第三人,為勞動爭議案件的當事人。申請勞動仲裁的一方為申訴人,另一方為被訴人。
3.申訴人應當自勞動者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仲裁委提出書面申請。
4.申請勞動仲裁應當提交以下材料(一)《仲裁申請書》。申請人應當按照規定如實準確填寫《仲裁申請書》,《仲裁申請書》一式三份,其中兩份由申請人本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提交仲裁委,一份由申請人留存(二)身份證明。申請人是勞動者的,提交本人身份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申請人是用人單位的,提交 本單位營業執照副本及復印件、本單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委托代理人身份證明、授權委托書等(三)能夠證明與被申請人之間存在勞動關系的有關材料,如勞動合同(聘用合同或協議)、解除或終止合同通知書、工資單(條)、社會保險繳費證明等材料及復印件;(四)申請人在申請勞動仲裁時,仲裁委根據立案審查的需要,要求申請人提交能夠證明被訴人身份的有關材料的,申請人應當提交。如被申請人是用人單位的,應當提交其工商注冊登記相關情況的證明(包括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住所地、經營地等情況);如被申請人是勞動者的,應當提交其本人戶口所在地、現居住地地址、聯系電話等。
5.仲裁委自收到《仲裁申請書》之日起五日內作出受理或不受理的決定,并送達當事人。決定受理的案件,自接到通知后三日內到仲裁委領取《案件受理通知書》,辦理受理手續。決定不予受理的案件,仲裁委向申請人送達《不予受理通知書》。
6.經仲裁委批準決定受理的案件,當事人在規定的舉證期限內舉證,超過舉證期的,視為放棄舉證權利。若是您對于申請勞動仲裁怎么申請不怎么了解的話,建議您可以閱讀上文,上文有詳細的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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