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問交通違法與違規違章的區別是什么?
一、交通違法行為中違法跟違規違章的區別是什么?
交通行為中,違法跟違規、違章的區別1、嚴重程度不同交通違法是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關的法律、法規以及相關交通管理規章的行為;交通違章是違反交通管理的行為;交通違規是指違反了達成的規定。
2、懲罰不同交通違法行為采取記分辦法進行處罰,依據違法行為的嚴重程度;交通違章采取200元(不含本數)以上罰款、暫扣或者吊銷駕駛證、對單位處以罰款;交通違規取決于造成的損失程度懲罰的。
二、交通違章和交通違法有什么區別?
交通違章行為1、醉酒后駕駛機動車的;
2、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
3、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
4、違反交通管制的規定強行通行,不聽勸阻的;
5、使用他人機動車駕駛證駕駛機動車的;
6、駕駛與準駕車型不符的機動車的;
7、超過三個月不繳納罰款或連續兩次逾期不繳納罰款的。
三、交通違章和違法的區別是什么?
1、違法是指國家機關、企業事業組織、社會團體或公民,因違反法律的規定,致使法律所保護的社會關系和社會秩序受到破壞,依法應承擔法律責任的行為。違法是指特定主體實施了與現行法相沖突的行為,引起相應的損害事實,法律對之進行否定性評價的狀態。
這是作為產生法律責任的原因之一的違法。
2、違章通常是指交通違章,即機動車、非機動車駕駛人或行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規、交通管理及影響交通路況的行為。另外,違章也可指違反常規章法處理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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