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述行政強制執行的含義及設定權,規定是什么
一、行政強制執行的含義及設定權,規定是什么
法律咨詢解答
一、行政強制執行是指特定行政機關采取強制手段保障法律、法規和行政決定得到貫徹落實的一種執法行為。其特點表現為一是行政性,發生于行政管理過程中,由特定行政機關實施;二是強制性,基于國家行政機關的權力作用,強行抑制相對人的意志,迫使相對人服從;三是執行性,旨在確保實現法律、法規或行政決定所要求達到的行政管理的目的和狀態。這是行政強制執行最本質的特征。二、設定權應當是指法律規范中設定出來的行政強制措施或者行政強制執行,在更高級的法律規范中均不存在,不是從更高級的法律規范規定的行政強制措施或者行政強制執行中派生出來的,不是對更高級法律規范規定的行政強制措施或者行政強制執行的具體化。行政強制措施和行政強制執行設定權,是一種根據法律的一般授權,就法律、法規未曾規定的行政強制措施和行政強制執行的事項自行對行政強制措施或者行政強制執行的對象、條件、種類等作出規定的立法權力。
相關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
二、行政強制執行不得設定哪些行為,可申請強制執行
行政強制法第13條規定“行政強制執行由法律設定。法律沒有規定行政機關強制執行的,作出行政決定的行政機關應當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此規定要求行政機關的自行強制執行必須由法律設定,包括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不得設定行政機關強制執行,因此此規定限縮了行政強制法實施前授權行政機關能夠自行強制執行的范圍。所以法律可以設定行政強制執行。
三、簡述行政強制執行的含義及設定權
一、行政強制執行是指特定行政機關采取強制手段保障法律、法規和行政決定得到貫徹落實的一種執法行為。其特點表現為一是行政性,發生于行政管理過程中,由特定行政機關實施;二是強制性,基于國家行政機關的權力作用,強行抑制相對人的意志,迫使相對人服從;三是執行性,旨在確保實現法律、法規或行政決定所要求達到的行政管理的目的和狀態。這是行政強制執行最本質的特征。
二、設定權應當是指法律規范中設定出來的行政強制措施或者行政強制執行,在更高級的法律規范中均不存在,不是從更高級的法律規范規定的行政強制措施或者行政強制執行中派生出來的,不是對更高級法律規范規定的行政強制措施或者行政強制執行的具體化。行政強制措施和行政強制執行設定權,是一種根據法律的一般授權,就法律、法規未曾規定的行政強制措施和行政強制執行的事項自行對行政強制措施或者行政強制執行的對象、條件、種類等作出規定的立法權力。
相關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
四、獨立行政強制執行權的規定是什么,有沒有規定?
獨立行政強制執行權的規定是對于行政機關而言,可以自主行使強制執行權。但是也并不是任何一個行政方面的機關都是具有自主強制執行的權利的,只有我們國家法律當中所賦予的行政機關才享有這樣的一種權利。
五、行政機關申請強制執行的管轄規定是什么,法律上的具體規定
行政機構申請強制執行,要向機構所在地的法院提交申請書,說明強制執行的理由,行政處罰的決定是由行政機構作出的,處罰作出之后,當事人逾期不執行的,行政機構有權申請強制執行。
六、行政行為的強制執行有哪些種類,法律上的具體規定
行政行為的強制執行的種類有加處罰或者是滯納金,再者就是拍賣或者是依法處理查封,扣押的場所;以及還有代履行;恢復原狀等等,一般在申請強制執行時也需要符合法律所規定的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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