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務侵占罪的立案標準是什么?
一、職務侵占罪的立案標準是什么?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職務侵占罪的立案標準是什么,職務侵占罪的立案標準是”的解答如下根據我國刑法規定,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的,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數額巨大的,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處沒收財產。所謂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是指行為人利用自己在本單位所具有職務所產生的方便條件。對于將本單位財物非法占為己有,實踐中一般表現為侵吞、盜竊、騙取等非法手段。構成本罪,必須達到“數額較大”的標準。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經濟犯罪案件追訴標準的規定》,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在5000元至1萬元以上的應予追訴。還有其他疑問,點擊“咨詢我”進行咨詢,為您提供專業法律咨詢。
二、濫用職權罪的立案標準
關于“濫用職權罪立案標準,濫用職權罪的立案程序”的相關解答如下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1、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傷2人以上,或者重傷1人、輕傷3人以上,或者輕傷5人以上的。
2、導致10人以上嚴重中毒的。
3、造成個人財產直接經濟損失10萬元以上,或者直接經濟損失不滿10萬元,但間接經濟損失50萬元以上的。
4、造成公共財產或者法人、其他組織財產直接經濟損失20萬元以上,或者直接經濟損失不滿20萬元,但間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上的。
5、雖未達到3、4兩項數額標準,但3、4兩項合計直接經濟損失20萬元以上,或者合計直接經濟損失不滿20萬元,但合計間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上的。
6、造成公司、企業等單位停業、停產6個月以上,或者破產的。
7、弄虛作假,不報、緩報、謊報或者授意、指使、強令他人不報、緩報、謊報情況,導致重特大事故危害結果繼續、擴大,或者致使搶救、調查、處理工作延誤的。
8、嚴重損害國家聲譽,或者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
9、其他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情形。濫用職權罪是指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故意逾越職權,違反法律決定、處理其無權決定、處理的事項,或者違反規定處理公務,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行為。濫用職權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機關的正?;顒印S捎趪覚C關工作人員故意逾越職權,致使國家機關的某項具體工作遭到破壞,給國家、集體和人民利益造成嚴重損害,從而危害了國家機關的正?;顒?。本罪侵犯的對象可以是公共財產或者公民的人身及其財產。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符合刑法第九章所規定的特殊瀆職罪構成要件的,按照該特殊規定追究刑事責任;主體不符合刑法第九章所規定的特殊瀆職罪的主體要件,但濫用職權涉嫌前款第1項至第9項規定情形之一的,按照刑法第397條的規定以濫用職權罪追究刑事責任。濫用職權行為與造成的重大損失結果之間,必須具有刑法上的因果關系。濫用職權行為與造成的嚴重危害結果之間的因果關系錯綜復雜,有直接原因,也有間接原因;有主要原因,也有次要原因;有領導者的責任,也有直接責任人員的過失行為。構成濫用職權罪,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則是指濫用職權行為與造成的嚴重危害結果之間有必然因果聯系的行為。否則,一般不構成濫用職權罪,而是屬于一般工作上的錯誤問題的,應由行政主管部門處理。如您情況比較復雜,聽律網網也提供律師在線咨詢服務,歡迎你詢聽律網網專業律師。
三、瀆職罪的立案標準
法律分析瀆職罪的構成要件
1、主觀上有故意或者過失;
2、實施了行使職權不當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損失的行為;
3、侵害的客體是國家機關的正?;顒?。立案標準要看具體的罪名,例如濫用職權罪如果導致10人以上嚴重中毒的,就應予以立案。
法律依據
瀆職罪的構成要件
1、主觀上有故意或者過失;
2、實施了行使職權不當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損失的行為;
3、侵害的客體是國家機關的正?;顒印A笜藴室淳唧w的罪名,例如濫用職權罪如果導致10人以上嚴重中毒的,就應予以立案。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瀆職侵權犯罪案件立案標準的規定》一
(一)濫用職權罪是指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超越職權,違法決定、處理其無權決定、處理的事項,或者違反規定處理公務,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行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
1、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傷2人以上,或者重傷1人、輕傷3人以上,或者輕傷5人以上的;
2、導致10人以上嚴重中毒的;
3、造成個人財產直接經濟損失10萬元以上,或者直接經濟損失不滿10萬元,但間接經濟損失50萬元以上的;
4、造成公共財產或者法人、其他組織財產直接經濟損失20萬元以上,或者直接經濟損失不滿20萬元,但間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上的。
四、國有企業瀆職罪的構成要件
專業律師法律分析國有企業瀆職罪具體構成要件
1.主體要件。只能是國有公司、企業的工作人員。
2.客體要件。本罪的客體是國有公司、企業財產權益。
3.主觀要件本罪在主觀方面是直接故意。
法律依據
《刑法》第一百六十八條
國有公司、企業的工作人員,由于嚴重不負責任或者濫用職權,造成國有公司、企業破產或者嚴重損失,致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國家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國有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有前款行為,致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引用法規
[1]《刑法》 第一百六十八條
五、偽造、變造、轉讓金融機構經營許可證、批準文件罪的立案標準
偽造、變造、轉讓金融機構經營許可證、批準文件罪最新立案標準為偽造、變造、轉讓商業銀行、證券交易所、期貨交易所、證券公司、期貨公司、保險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經營許可證或者批準文件的,應予立案追訴。
六、偽造、變造、轉讓金融機構經營許可證、批準文件罪立案標準是怎么規定的
1.只要實施了偽造、變造、轉讓商業銀行、證券交易所、期貨交易所、證券公司、期貨經紀公司、保險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經營許可證或者批準文件的,即構成犯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2.如果“情節嚴重”的,加重處罰,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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