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條丟失怎么辦?有這些規定可以要回借款
一、借條丟失如何要回借款,有哪些相關規定
借條丟失了,出借人要要回借款,可以在借款人償還借款的時候出具收條,或者與對方當事人協商重新簽訂一份借條,如果對方不同意且不償還借款的,則當事人可以收集其他證明借款事實存在的證據提起訴訟。
二、借條丟失怎么要回借款,有哪些相關規定
借條丟失的,當事人可以與對方協商重新簽訂或者在其借款人還款的時候出具一份收條,但是如果對方不同意并且以此為由拒絕償還借款的,則出借人可以收集其他相關證據向法院提起訴訟。
四、借條遺失后,如何追回借款?
1、借條丟失了,出借人要要回借款,可以在借款人償還借款的時候出具收條,或者與對方當事人協商重新簽訂一份借條,如果對方不同意且不償還借款的,則當事人可以收集其他證明借款事實存在的證據提起訴訟。
2、法律依據;《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條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條 借款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一般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數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等條款。
第六百七十條 借款的利息不得預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預先在本金中扣除的,應當按照實際借款數額返還借款并計算利息。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條
[2]《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八條
[3]《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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