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臺交通肇事案律師法律咨詢
一、意外認定書是一種交通事故認定書,但不知其流程是怎樣的,請律師支招。
辦法我無太多,首先既然已經賠償說明交警的意外認定書已經下了,這個基本上不能改變了。所謂的無保險,通常指的是無車身險、第三方職責險這樣的附加險種,因為我國法律限定車輛上路必須買交強險,而附加險由個人選擇(借貸買車除外,比如你這樣的)你們之間的職責我個人區分一下,不愿意定準確,全部職責肯定算不上,因為2車均在倒車,但是他在主路,你在輔路,原則上你們2個同等,也有可能你主他次,但是全部職責肯定算不上,因為2個人都有錯,只是你們車的位置不相同罷了。交通意外無導使人員喪命、受傷的,通常只隸屬民事紛爭,你要想惡心他你就不出錢,不過我個人建議“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用錢買教訓還是應該的,也能給你長點記性,更何況你走路途給狗咬一口難道你還回頭咬他一口?以后敬而遠之就好了。只能說這么多了,不過希望還是我說的有錯吧。。
二、在我們的國家里在校大學生交通肇事,可以取保候審嗎,法律有哪些規定
取保候審,是指偵查、起訴和審判機關在刑事訴訟過程中,對被刑事追訴而又未被刑事羈押之人,為防止其逃避偵查、起訴和審判,責令其提出保證人或交納保證金,并出具保證書,以保證隨傳隨到的一種刑事強制措施。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取保候審可以適用于刑事訴訟的全過程,因此,案子移交檢察院后可以取保候審。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采取取保候審的。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執行。
引用法規
[1]《刑事訴訟法》 第六十七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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