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鑒定需要多長時間?規定有哪些?
一、工傷鑒定級別需要多長時間?鑒定工傷級別需遵守哪些相關規定?
一、鑒定工傷級別需要多長時間一般來說,工傷鑒定所需時間為60天,特殊情況可延長30天。個人提交工傷鑒定申請,等待勞動行政部門通知后,工傷職工到指定地點進行勞動能力鑒定。鑒定結束后,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應當在六十日內作出鑒定結論,特殊情況可延長30天。費用可以先自付,再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在工傷認定結論做出后,勞動者如果傷情確實嚴重,比如已經構成骨折等傷害結果,那么很可能會構成傷殘。這時候勞動者需要在傷情經治療相對穩定后,或者停工留薪期滿時,對勞動功能障礙程度,和生活自理程度等,申請勞動能力鑒定,即傷殘等級鑒定和護理等級鑒定。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五條第二款規定,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應當自收到勞動能力鑒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勞動能力能力鑒定結論的期限可以延長30日。勞動能力鑒定結論應當及時送達申請鑒定的單位和個人。二、工傷鑒定費用由誰出?1、用人單位應當支付因工傷或者職業病喪失勞動能力程度鑒定費。因病或非因工負傷,喪失勞動能力的鑒定費用由鑒定人所在單位申請的,鑒定費用由鑒定人所在單位支付;鑒定人申請的,鑒定費用由鑒定人在申請時先行支付。鑒定結論為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以上的,鑒定費用由鑒定人所在單位承擔。
2、沒有單位的,鑒定費由個人承擔。
3、重新鑒定的鑒定費由申請人提前支付。重新評估結論與原評估結論一致,評估費用由申請人承擔。重新評估結論與評估結論不一致的,評估費用由原評估機構承擔。
4、因傷情變化重新申請鑒定所需費用由申請人承擔。拿到工傷鑒定后,應先看鑒定級別有沒有問題。申請鑒定的單位或者個人對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作出的鑒定結論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鑒定結論之日起15日內申請重新鑒定,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做出的勞動能力鑒定結論為最終結論。
鑒定工傷級別需要多長時間
一、工傷做鑒定要多長時間?一般來說,工傷鑒定所需時間為60天,特殊情況可延長30天。個人提交工傷鑒定申請,等待勞動行政部門通知后,工傷職工到指定地點進行勞動能力鑒定。鑒定結束后,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應當在六十日內作出鑒定結論,特殊情況可延長30天。費用可以先自付,再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在工傷認定結論做出后,勞動者如果傷情確實嚴重,比如已經構成骨折等傷害結果,那么很可能會構成傷殘。這時候勞動者需要在傷情經治療相對穩定后,或者停工留薪期滿時,對勞動功能障礙程度,和生活自理程度等,申請勞動能力鑒定,即傷殘等級鑒定和護理等級鑒定。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五條第二款規定,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應當自收到勞動能力鑒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勞動能力能力鑒定結論的期限可以延長30日。勞動能力鑒定結論應當及時送達申請鑒定的單位和個人。二、工傷鑒定費用由誰出?
1、用人單位應當支付因工傷或者職業病喪失勞動能力程度鑒定費。因病或非因工負傷,喪失勞動能力的鑒定費用由鑒定人所在單位申請的,鑒定費用由鑒定人所在單位支付;鑒定人申請的,鑒定費用由鑒定人在申請時先行支付。鑒定結論為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以上的,鑒定費用由鑒定人所在單位承擔。
2、沒有單位的,鑒定費由個人承擔。
3、重新鑒定的鑒定費由申請人提前支付。重新評估結論與原評估結論一致,評估費用由申請人承擔。重新評估結論與評估結論不一致的,評估費用由原評估機構承擔。
4、因傷情變化重新申請鑒定所需費用由申請人承擔。拿到工傷鑒定后,應先看鑒定級別有沒有問題。申請鑒定的單位或者個人對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作出的鑒定結論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鑒定結論之日起15日內申請重新鑒定,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做出的勞動能力鑒定結論為最終結論。
引用法規
[1]《工傷保險條例》 第二十五條
[1]《工傷保險條例》 第二十五條
二、工傷鑒定最長時間限制都有哪些規定
工傷鑒定最長時間限制的規定企業在申請職工的工傷申請時效是工傷者在受到工傷傷害的30日內進行申請,如工傷本人或親屬進行申請的,需在工傷傷害的一年內進行申請。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按照本條第一款規定應當由省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進行工傷認定的事項,根據屬地原則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設區的市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辦理。
用人單位未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
引用法規
[1]《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七條
三、工傷鑒定一般需要多長時間?
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需自鑒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勞動能力鑒定結論,傷情復雜的情況或情況特殊的可以再延長30天。勞動能力鑒定結論應當及時送達申請鑒定的單位和個人。費用可以先自付,再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四、工傷鑒定時間有時限嗎,工傷傷殘鑒定有時間規定嗎
對于工傷鑒定時間有時限嗎,工傷傷殘鑒定有時間規定嗎這個問題,解答如下現行的《工傷保險條例》及《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鑒定管理辦法》勞動能力鑒定(工傷傷殘等級鑒定)并沒有明確的規定2021年工傷鑒定時間要多久,你遞交了申請以后,等勞動管理部門通知后,受傷的勞動者就要去指定的地方做勞動能力鑒定。做完鑒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要在六十日內作出鑒定結論。特殊情況下可以延長三十日。費用可以自己先支付,以后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以上是關于工傷鑒定有時間規定嗎的回答。以上回答沒解決問題您的問題,可以到聽律網網咨詢。
五、工傷鑒定需要多久,有哪些相關的規定?
法律分析
工傷鑒定一般需要60日。認定工傷后,申請人可以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申請勞動能力鑒定,一般情況下鑒定委員會應自收到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結論。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五條
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收到勞動能力鑒定申請后,應當從其建立的醫療衛生專家庫中隨機抽取3名或者5名相關專家組成專家組,由專家組提出鑒定意見。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根據專家組的鑒定意見作出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鑒定結論;必要時,可以委托具備資格的醫療機構協助進行有關的診斷。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應當自收到勞動能力鑒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勞動能力鑒定結論,必要時,作出勞動能力鑒定結論的期限可以延長30日。勞動能力鑒定結論應當及時送達申請鑒定的單位和個人。
引用法規
[1]《工傷保險條例》 第二十五條
六、工傷鑒定需要多少時間,具體的規定是什么?
工傷鑒定是在用人單位或者勞動者提出申請后的60日之內出鑒定結果,必要時可以延長30日。申請鑒定的單位或者個人對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作出的鑒定結論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該鑒定結論之日起15日內向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再次鑒定申請。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五條第二款
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應當自收到勞動能力鑒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勞動能力鑒定結論,必要時,作出勞動能力鑒定結論的期限可以延長30日。勞動能力鑒定結論應當及時送達申請鑒定的單位和個人。
引用法規
[1]《工傷保險條例》 第二十五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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