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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臨城土地承包經營權
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是指農村土地承包人對其依法承包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一定處分的權利。2002年8月29日通過《農村土地承包法》使之趨于完善并增強可操作性。承包的原則農村土地承包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正確處理國家、集體、個人三者的利益關系。農村土地的范圍農村集體所有和國家所有依法由農民使用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農業的土地。家庭承包經營
1、發包方權利發包的權利、監督的權力、處理的權力、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2、發包方的義務維護承包方的土地經營權、尊重承包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為承包方提供必要的服務、組織農業基礎設施建設。
3、承包方的權利土地承包經營、土地承包經營的流轉、承包地被征用、占有時依法獲得補償的權利、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4、承包方的義務維持土地的農業用途、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以上是關于土地承包經營權是相關回答
二、貴州如何識別私營企業和個體企業?
私營企業和個人企業看著非常相似,都是私人開設的,但實際兩者有非常大的差距(一)兩者在登記成立時的不同之處在于向工商局提供的資料,個體工商戶需要提交身份證明、職業情況的證明和經營場地證明;而私營企業除了提交身份證明和經營場地證明之外,還要提交具有法定資格的機構出具的驗資證明。
(二)私營企業僅限于個人出資,即使實際上是以家庭共有財產出資的,也是以個人名義出資,而個體工商戶則個人、家庭出資均可。兩者都由出資人以個人財產承擔無限責任,但個人獨資企業在出資時明確以家庭共有財產作為個人出資的,依法以家庭共有財產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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