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合同可以委托第三人嗎 在民事案件中,委托代理人可以作為證人嗎
一、代理合同可以委托第三人嗎?
律師解答
代理合同可以委托第三人。代理人需要轉委托第三人代理的,應當取得被代理人的同意或者追認。轉委托代理經被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認的,被代理人可以就代理事務直接指示轉委托的第三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九條
代理人需要轉委托第三人代理的,應當取得被代理人的同意或者追認。
轉委托代理經被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認的,被代理人可以就代理事務直接指示轉委托的第三人,代理人僅就第三人的選任以及對第三人的指示承擔責任。
轉委托代理未經被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認的,代理人應當對轉委托的第三人的行為承擔責任;但是,在緊急情況下代理人為了維護被代理人的利益需要轉委托第三人代理的除外。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六十九條
二、第三人可以要求合同無效嗎,有沒有法律規定
律師解答一般情況下,第三人是不能要求確認合同無效的,但是如果合同有以下情形的,第三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請求確認合同無效
1、第三人對合同標的有獨立請求的;
2、第三人和該合同案件處理結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關系的;
3、第三人為人民法院判決承擔與合同相關的民事責任的人,有合同當事人的訴訟權利義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五十九條
對當事人雙方的訴訟標的,第三人認為有獨立請求權的,有權提起訴訟。
對當事人雙方的訴訟標的,第三人雖然沒有獨立請求權,但案件處理結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關系的,可以申請參加訴訟,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他參加訴訟。人民法院判決承擔民事責任的第三人,有當事人的訴訟權利義務。
前兩款規定的第三人,因不能歸責于本人的事由未參加訴訟,但有證據證明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調解書的部分或者全部錯誤,損害其民事權益的,可以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民事權益受到損害之日起六個月內,向作出該判決、裁定、調解書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人民法院經審理,訴訟請求成立的,應當改變或者撤銷原判決、裁定、調解書;訴訟請求不成立的,駁回訴訟請求。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五十九條
三、在民事案件中,委托代理人可以作為證人嗎?
我國現行法律并未明確規定訴訟代理人不能同時擔任證人。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七十條規定凡是知道案件情況的單位和個人,都有義務出庭作證。有關單位的負責人應當支持證人作證。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七十二條 ,證人條件、義務,凡是知道案件情況的單位和個人,都有義務出庭作證。有關單位的負責人應當支持證人作證。不能正確表達意思的人,不能作證。
《民事訴訟法》第七十三條,證人出庭作證,經人民法院通知,證人應當出庭作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人民法院許可,可以通過書面證言、視聽傳輸技術或者視聽資料等方式作證
(一)因健康原因不能出庭的;
(二)因路途遙遠,交通不便不能出庭的;
(三)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不能出庭的;
(四)其他有正當理由不能出庭的。
引用法規
[1]《民事訴訟法》 第七十條
[1]《民事訴訟法》 第七十二條
[1]《民事訴訟法》 第七十三條
四、叔叔開了一家公司,公司委托分公司簽合同可不可以
可以1、根據《公司法》第十四條的規定,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
2、根據《民法典》規定,當事人訂立合同,應當具有相應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當事人依法可以委托代理人訂立合同。
3、分公司自身不具備獨立的法人資格,在未經公司授權的情況下對外簽訂施工合同,公司可能不會承認該合同對公司的約束力,不會承擔基于分公司擅自簽訂合同導致的民事責任。
引用法規
[1]《公司法》 第十四條
掃描二維碼推送至手機訪問。
版權聲明:本文由64645在線法律咨詢平臺發布,如需轉載請注明出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