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商業秘密罪是否構成拘留?
一、侵犯商業秘密罪立案后是否被拘留
涉嫌構成侵犯商業秘密罪被依法立案之后,若符合《刑事訴訟法》等法律規定的刑拘條件,那么也是會對行為人采取刑事拘留措施。因此,侵犯商業秘密罪立案后是否會被拘留,還是要結合實際的情況才能確定。刑事拘留必須同時具備兩個條件刑事拘留條件一拘留的對象是現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注現行犯是指正在實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證據證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刑事拘留條件二具有法定的緊急情形之一。注對于何為緊急情形,刑事訴訟法第82條和第165條對于公安機關的拘留和人民檢察院的拘留作出了不同的規定。刑事訴訟法第82條采用列舉的方式,規定對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公安機關可以先行拘留1、正在預備犯罪、實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時被發覺的;
2、被害人或者在場親眼看見的人指認他犯罪的;
3、在身邊或者住處發現有犯罪證據的;
4、犯罪后企圖自殺、逃跑或者在逃的;
5、有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可能的;
6、不講真實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7、有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伙作案重大嫌疑的。在刑事訴訟中,除公安機關依法擁有決定拘留和執行拘留的權限以外,根據刑事訴訟法第165條的規定;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中符合本法第八十一條、第八十二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情形,需要逮捕、拘留犯罪嫌疑人的,由人民檢察院作出決定,由公安機關執行。檢察院決定拘留的情形由檢察院自偵的案件,犯罪分子犯罪后企圖自殺、逃跑或者在逃的;有毀滅證據、偽造證據或者串供的,以上兩種情形檢察院可以決定拘留。
引用法規
[1]《刑事訴訟法》 第82條和第165條
[2]《刑事訴訟法》 第82條
[3]《刑事訴訟法》 第165條
[4]《刑事訴訟法》 第八十一條
[5]《刑事訴訟法》 第八十二條
四、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會被拘留后會通知家屬嗎?
按照現行《刑事訴訟法》第八十五條規定除無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通知可能有礙偵查的情形以外,應當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時以內,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有礙偵查的情形消失以后,應當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
現實中,公安機關一般會制作《拘留通知書》給家屬郵寄,但現實中也有些家屬沒有收到,除了有些機關員不規范操作原因外,還有些就是公安機關掌握的家屬地址不準確,即郵寄過程中送達不到造成的。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八十五條,公安機關拘留人的時候,必須出示拘留證。
拘留后,應當立即將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羈押,至遲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除無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通知可能有礙偵查的情形以外,應當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時以內,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有礙偵查的情形消失以后,應當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
引用法規
[1]《刑事訴訟法》 第八十五條
[1]《刑事訴訟法》 第八十五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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