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法律咨詢常見問題案例
一、交通事故處理流程
公安機關處理交通事故,應當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認定交通事故責任、確定交通事故造成的損失情況后,召集當事人和有關人員對損害賠償進行調解。損害賠償的調解期限為三十日,公安機關認為必要時可以延長十五日。對交通事故致傷的,調解從治療終結或者定殘之日起開始對交通事故致死的,調解從規定的辦理喪葬事宜時間結束之日起開始對交通事故僅造成財產損失的,調解從確定損失之日起開始。經調解達成協議的,公安機關應當制作調解書,由當事人和有關人員、調解人簽名,加蓋公安機關印章后即行生效。公安機關應當將調解書分別送交當事人和有關人員。調解期滿后未達成協議的,公安機關應當制作調解終結書,由調解人簽名,加蓋公安機關印章,分別送交當事人和有關人員。經調解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的,公安機關不再調解,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如您情況比較復雜,聽律網網也提供律師在線咨詢服務,歡迎你詢聽律網網專業律師。
二、如何處理交通事故案件,交通事故案件處理的方法有哪些
1.事故發生后,應第一時間開啟危險警示燈(俗稱“雙閃”),并在車后放置危險警示標識,以便提醒后方車輛注意繞行,避免二次事故發生。
2.檢查對方駕照及車輛手續,其中車輛手續包括車牌、年檢、行駛本及交強險等。確認對方是否為無牌車輛,駕駛員是否存在無證駕駛或酒駕行為,如果發現上述任何一種情況,就應立即報警,并且不能移動車輛。
3.對事故現場進行拍照取證,一張可以說明事故發生地點的全景照片以及若干張車輛發生接觸部分的特寫照片,最好把當事司機與車輛的合影也拍攝下來。以便日后向保險公司索賠時有據可查,同時也可以避免對方車主“賴賬”。并在雙方就事故責任達成共識之后,將車輛移至不阻礙交通的地方。
4.雙方致電各自投保的保險公司,告知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及損失情況,并獲取報案號。
5.得到報案號后,就可以填寫交通事故快速處理協議書,如果沒有也可用白紙代替,但要注明事故情況、雙方信息、明確事故責任,最后由當事人在紙上簽字即可。
6.雙方互相確認聯系方式,以便事后聯系進行定損索賠。需要注意的是,單方責任事故需到全責方保險公司定損索賠雙方同等責任事故則可到任意一方保險公司定損索賠。
三、交通事故訴訟流程及所需材料
很多人發生交通事故后,不知道積極主張自己的權利,其實發生交通事故后就賠償問題發生糾紛的是可以向法院提起交通事故訴訟的,那交通事故訴訟有什么流程?交通事故訴訟需要哪些材料?江蘇華峽律師事務所沈偉偉律師解析。
四、交通事故訴訟流程有哪些?交通事故民事訴訟需要哪些材料?
(一)民事起訴狀,人民法院和每位被告各一份;(二)交通事故證據材料,主要包括
1、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病歷和診斷證明;
2、醫療機構出具的誤工時間證明、工作單位出具的收入證明;
3、用以證明交通費的正式票據;
4、受害人及近親屬的戶籍證明,如受害人系農村戶口,最好提供發生交通事故時已在城鎮居住一年以上、且有固定收入的證明;
5、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或者傷殘的證明;
6、被扶養人與受害人系近親屬的證明,以及被扶養人為未成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證明;
7、其他證據材料,如《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等。以上證據材料需根據案件具體情況做相應增減,并按民事起訴狀的份數提交給人民法院。
(三)還需向人民法院提交原告身份證復印件或者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等材料。綜合上面所說的,訴訟費就是屬于在起訴時需要向法院繳納的一筆費用,這筆費用是會直接交給法院,從而由法院再交給國庫,因此,作為案件的起訴者在起訴前一定要準備好所有的材料和費用,只有法院受理才能對案件進行判決。
五、交通事故沒有現場該怎么辦?
交通事故現場包括原始現場和變動現場。主要有(
1)原始現場指現場的、傷亡人員、牲畜及與事故有關的痕跡、物體沒有受到破壞或變動,仍保持事故發生過程的原有狀況。
(
2)變動現場指事故發生后,由于種種原因改變了現場原有狀況的一部分、大部分或全部面貌。如變動了現場上的車輛和有關物體的位置、現場上的痕跡被過往車輛、輾踏、扶摸而失去原貌、刮風、下雨、下雪等自然因素導致的原始現場改變。《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二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到交通事故報警后,應當立即派交通警察趕赴現場,先組織搶救受傷人員,并采取措施,盡快恢復交通。 交通警察應當對交通事故現場進行勘驗、檢查,收集證據;因收集證據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車輛,但是應當妥善保管,以備核查。 對當事人的生理、精神狀況等專業性較強的檢驗,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委托專門機構進行鑒定。鑒定結論應當由鑒定人簽名。
引用法規
[1]《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二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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