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城法律咨詢和法律援助
一、律師有法律援助義務,哪些情況下可以申請法律援助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援助條例》[1]第十條和第十一條的規定,公民有下列事項,沒有委托代理人或辯護人的,可以申請法律援助或由人民法院指定辯護:
1、依法請求國家賠償的
2、請求給予社會保險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3、請求發給撫恤金、救濟金的。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援助條例》 第十條和第十一條
二、廣東省法律援助條件
申請法律援助的事項范圍,以下就是我為你整理的法律援助條件是什么的回答 (一)刑事訴訟辯護、代理; (二)請求給付贍養費、撫育費、扶養費; (三)請求給付社會保險金、最低生活保障金、撫恤金、救濟金、勞動報酬; (四)殘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農村“五保戶”、患有嚴重疾病的人請求侵權賠償; (五)交通事故、醫療事故、工傷事故、產品質量事故或其他人身傷害事故的受害人,請求賠償的; (六)見義勇為者請求獎勵與保護;因見義勇為或為保護社會公共利益致使自己合法權益受到損害,本人或者近親屬請求賠償或經濟補償的; (七)進城務工人員追索勞動報酬或其他合法權益受到侵害而請求賠償的; (八)請求國家賠償; (九)其他確需法律援助的法律事務。三、如何申請法律援助中心律師,法律有哪些規定?
當事人需要先準備相關的證明材料,向當地的法律援助機構提出法律援助申請。法律援助機構收到申請以后會在5天內完成相關的審查工作,不論法律援助機構是否提供法律援助,都會以書面形式通知當事人。
四、法律援助的范圍和條件有哪些?
關于您想了解的法律援助的范圍和條件的問題,下面我為您介紹一下,申請法律援助的前提是申請人生活困難,無法全部或者部分負擔法律服務費用。具體事由及條件,請參見《法律援助條例》第十條、十一條、十三條的規定。法律援助條例 第十條 公民對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項,因經濟困難沒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法律援助 (一)依法請求國家賠償的; (二)請求給予社會保險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請求發給撫恤金、救濟金的; (四)請求給付贍養費、撫養費、扶養費的; (五)請求支付勞動報酬的; (六)主張因見義勇為行為產生的民事權益的。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對前款規定以外的法律援助事項作出補充規定。 公民可以就本條第一款、第二款規定的事項向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法律咨詢。 第十一條 刑事訴訟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向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法律援助 (一)犯罪嫌疑人在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后或者采取強制措施之日起,因經濟困難沒有聘請律師的; (二)公訴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親屬,自案件移送審查起訴之日起,因經濟困難沒有委托訴訟代理人的; (三)自訴案件的自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經濟困難沒有委托訴訟代理人的。 第十三條 本條例所稱公民經濟困難的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本行政區域經濟發展狀況和法律援助事業的需要規定。 申請人住所地的經濟困難標準與受理申請的法律援助機構所在地的經濟困難標準不一致的,按照受理申請的法律援助機構所在地的經濟困難標準執行。
引用法規
[1]《法律援助條例》 第十條
[2]《法律援助條例》 第十條
[3]《法律援助條例》 第十一條
[4]《法律援助條例》 第十三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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