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岳工傷賠償法律咨詢熱線
一、工傷三個月內用人單位怎么給我賠償,法律規定是什么
員工受傷三個月了,單位要給員工醫療費,誤工費,必要的營養費,交通費,住院伙食補助金,這些費用可以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如果單位沒有繳納工傷保險,上述費用就需要用人單位自行支付。
二、工傷事故補償糾紛如何解決,法律上的具體規定
工傷事故補償糾紛可以通過協商、勞動仲裁和訴訟的方式解決。用人單位一般都應該給勞動者繳納工傷保險,勞動者在工作期間因工受傷,就由保險公司用工傷基金來支付工傷賠償,用人單位未繳納就應由用人單位來支付工傷賠償。
三、沒有工傷保險怎么辦?
可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仲裁機構申請仲裁,在申請勞動仲裁時,要準備勞動仲裁申請書,工傷認定書,勞動合同等有效材料,仲裁庭受理了當事人的申請后,會依法開庭審理,在出具仲裁裁決書之前會先進行調解,但調解是自愿的。
四、安康工傷賠償標準(英文)
《人身損害賠償解釋》在賠償項目方面和賠償標準方面貫徹了全面賠償的原則。其中賠償項目方面增加了康復費、后續治療費兩項,并用“殘疾賠償金”代替“殘疾者生活補助費”。2017安康工傷最新賠償標準具體體現在《人身損害賠償解釋》第17條、第18條的規定
(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的賠償項目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
(二)受害人因傷致殘的賠償項目除第1項外還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后續治療費。
引用法規
[1]《人身損害賠償解釋》 第17條
[2]《人身損害賠償解釋》 第18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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