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離婚后分割財產可行嗎?適用哪些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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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先起訴離婚后起訴分割財產嗎?有哪些相關規定
夫妻雙方離婚的時候,一般是可以先起訴離婚后起訴財產分割的,但如果在離婚訴訟階段對財產分割有爭議的,應該同時進行訴訟。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二、離婚原告需要支付的訴訟費用
起訴離婚后財產是會根據事實情況以及當事人的要求進行分割的。訴訟費是法院收取離婚案件的受理費為,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0.5%交納。
三、離婚案件,起訴財產分割怎么辦
法院在分割財產的時候會遵循以下原則1. 尊重當事人意愿的原則。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應當尊重夫妻雙方真實的、合法的意愿。
2. 男女平等原則。
3. 照顧無過錯方原則。對因一方重婚、通奸、虐待或實施暴力等傷害另一方及其親屬等行為引起的離婚案件,在夫妻共同財產分割時,要適當照顧無過錯的一方。
4. 照顧女方和子女利益的原則。
5. 有利生產與方便生活原則。
6. 不損害國家、集體和他人利益的原則。具體的怎么分割,雙方各自分多少得根據具體的財產情況來確定。以上就是離婚案件怎么分割財產的解答。
四、離婚案件的財產分割是否可以另行起訴?
依法律規定,離婚后財產糾紛是可以另行起訴的,但必須存在法律規定的一方私自轉移財產或者隱瞞財產等有過錯的行為,否則是不可以進行另行起訴的,因為離婚財產分割是具備法律效應的,雙方應當嚴格遵守離婚財產分割的情況進行處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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