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全縣免費法律咨詢熱線訴訟仲裁
一、仲裁是一種解決糾紛的途徑,但是如何申請仲裁呢?
一、申請人申請仲裁應當提交書面仲裁申請,并按照被申請人人數提交副本。仲裁申請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1、勞動者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工作單位、住所、通訊地址和聯系電話,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通訊地址、聯系電話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
2、仲裁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理由;
3、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二、書寫仲裁申請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申請,由仲裁委員會記入筆錄,經申請人簽名或者蓋章確認。三、申請人的書面仲裁申請材料齊備的,仲裁委員會應當出具收件回執。四、對于仲裁申請書不規范或者材料不齊備的,仲裁委員會應當當場或者在五日內一并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申請人按要求補正全部材料的,仲裁委員會應當出具收件回執。
二、仲裁申請書
你好,關于上述的問題,解答如下仲裁申請書撰寫沒有固定格式,但是應包含以下1、勞動者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工作單位和住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
2、仲裁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理由;
3、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4、落款與致辭;
5、申請時間。法律依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28條規定,申請人申請仲裁應當提交書面仲裁申請,并按照被申請人人數提交副本。仲裁申請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一)勞動者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工作單位和住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二)仲裁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理由;(三)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書寫仲裁申請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申請,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記入筆錄,并告知對方當事人。
引用法規
[1]《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28條
三、經濟糾紛申請仲裁時效是多久,怎樣申請仲裁
您好!關于您咨詢的“經濟糾紛申請仲裁時效是多久,怎樣申請仲裁”問題回復如下仲裁是指由經濟糾紛的各方當事人共同選定仲裁機構,對糾紛依法定程序作出具有約束力的裁決的活動。從想知道經濟糾紛怎樣申請仲裁的,仲裁的概念可以看出,仲裁具有三個要素1、以雙方當事人自愿協商為基礎。
2、由雙方當事人自愿選擇的中立第三者進行裁判。
3、裁決對雙方當事人都具有約束力。《仲裁法》第22條 當事人申請仲裁,應當向仲裁委員會遞交仲裁協議、仲裁申請書及副本。仲裁立案應提交哪些材料
1、仲裁申請書(標的金額50萬以下提交三份,標的金額50萬以上提交五份)。個人應寫明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住址、電話、郵編等,單位則應寫明單位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姓名與職務、聯系電話、郵編等。申請書應寫明申請事項及事實與理由。申請書應用藍色或黑色的鋼筆或簽字水筆書寫,也可打印,但不能用紅色、黃色等其他顏色書寫,也不能用圓珠筆、鉛筆、毛筆等書寫。申請人是個人,申請書末尾應由申請人本人簽名或蓋章。申請人是單位,申請書末尾應蓋單位公章,公章及簽名應為原件,不能復印。
2、仲裁協議(提交一份)。仲裁協議包括雙方在糾紛發生前或發生后,單獨簽訂的仲裁協議或合同中簽訂的仲裁條款。
3、當事人身份證明(提交一份)。申請人是個人,應向本會提交個人身份證或戶口簿復印件,需要證明夫妻關系的,還應提交結婚證等相關資料的復印件,同時應出示原件由本會工作人員核對。當事人中的有18周歲以下未成年人的,除應向本會提交該未成年人的身份證或戶口簿復印件外,還應同時提交該未成年人的法定監護人的身份證或戶口簿復印件,并出示原件由本會工作人員核對。申請人是單位,應提供單位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身份證明原件、單位營業執照副本及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同時應出示原件由本會工作人員核對。 申請人應預先核查被申請人的身份證明(個人)、工商登記資料(單位),并向本會提交相關原件。
4、代理人授權委托書(提交一份)。申請人可聘請律師或其他符合規定的個人作為案件代理人,是否委托代理人由當事人自愿選擇。代理人參加仲裁,需向本會提交授權委托書原件。委托書中應明確寫明代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項及具體代理權限(詳見授權委托書范本,不能僅寫“全權代理”),同時應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資料。授權委托書末尾應由授權人本人簽名,或授權單位蓋章。
5、證據材料及證據清單(標的金額50萬以下提交三份,標的金額50萬以上提交五份)。提交的證據,應當附有證據清單。證據清單中應對提供的證據材料逐一分類編號,對證據材料的來源、證明對象和證明作簡要說明,簽章并標明提交日期。如果您還想了解其他法律問題,聽律網網還提供了專業的律師在線咨詢服務,歡迎您再次進行法律咨詢。
引用法規
[1]《仲裁法》 第22條
四、什么情況才能申請仲裁!怎么申請仲裁?
仲裁是指民事、經濟糾紛的當事人根據約定將糾紛提交委員會,由仲裁委員會集中對案件進行判斷并作出裁申請仲裁必須符合以下兩個條件1、 當事人之間達成仲裁協議,即明確約定將來發生的經發生的糾紛由某個仲裁委員會解決。
2、 約定仲裁的事由必須是法定的民事經濟糾紛,但不 :①婚姻、收養、監護、扶養、繼承糾紛;②依法應當由行關處理的行政爭議;③勞動爭議(此類爭議由專門的勞議仲裁委員會解決);④農業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的農業合同糾紛。在同時具備上述兩個條件的情況下,當事人可以申請仲參考法條:《仲裁法》第二條、第三條希望能幫助到你望采納以上均根據什么情況下才能申請仲裁 整理而成,供參考,如有問題請及時溝通、指正
引用法規
[1]《仲裁法》 第二條
[2]《仲裁法》 第三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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