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發信用卡逾期被第三方起訴會怎么樣
一、如果信用卡逾期被起訴會怎樣,要怎樣才能撤訴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五條宣判前,原告申請撤訴的,是否準許,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準許撤訴的,原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決。
第二百三十八條當事人申請撤訴或者依法可以按撤訴處理的案件,如果當事人有違反法律的行為需要依法處理的,人民法院可以不準許撤訴或者不按撤訴處理。法庭辯論終結后原告申請撤訴,被告不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不予準許。根據上述規定,只要在法院宣判之前,您的案件沒有違反法律的行為,需要法院依法處理的,您可以和銀行協商撤訴和還款事宜。
引用法規
[1]《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四十五條
[2]《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三十八條
二、信用卡逾期三個月會被起訴嗎,怎樣才能起訴
關于信用卡逾期被的問題,解答如下 盡快與銀行聯系,達成還款協議,同時,到庭積極應訴,以免產生不利于自己的后果。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四條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決。 《刑法》
第一百九十六條 【信用卡詐騙罪、盜竊罪】有下列情形之一,進行信用卡詐騙活動,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使用偽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虛假的身份證明騙領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廢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惡意透支的。 前款所稱惡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超過規定限額或者規定期限透支,并且經發卡銀行催收后仍不歸還的行為。 盜竊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
第二百六十四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引用法規
[1]《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四十四條
[1]《刑法》 第一百九十六條
[2]《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條
三、信用卡逾期被起訴會怎樣,會不會被法院立案
您好,關于這個問題,我的解答如下, 普通的信用卡拖欠行為屬于民事債務糾紛,開庭前或庭審中,應積極表達還款意愿,盡早與銀行協商,達成還款協議。如果利用信用卡進行詐騙,就會促犯《刑法》之“信用卡詐騙罪”。《商業銀行信用卡業務監督管理辦法》第七十條在特殊情況下,確認信用卡欠款金額超出持卡人還款能力、且持卡人仍有還款意愿的,發卡銀行可以與持卡人平等協商,達成個性化分期還款協議。個性化分期還款協議的最長期限不得超過5年。個性化分期還款協議的應當至少包括
(一)欠款余額、結構、幣種;
(二)還款周期、方式、幣種、日期和每期還款金額;
(三)還款期間是否計收年費、利息和其他費用;
(四)持卡人在個性化分期還款協議相關款項未全部結清前,不得向任何銀行申領信用卡的承諾;
(五)雙方的權利義務和違約責任;
(六)與還款有關的其他事項。雙方達成一致意見并簽署分期還款協議的,發卡銀行及其發卡業務服務機構應當停止對該持卡人的催收,持卡人不履行分期還款協議的情況除外。達成口頭還款協議的,發卡銀行必須留存錄音資料。錄音資料留存時間至少截至欠款結清日。《刑法》
第一百九十六條 【信用卡詐騙罪、盜竊罪】有下列情形之一,進行信用卡詐騙活動,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使用偽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虛假的身份證明騙領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廢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惡意透支的。前款所稱惡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超過規定限額或者規定期限透支,并且經發卡銀行催收后仍不歸還的行為。盜竊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
第二百六十四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引用法規
[1]《商業銀行信用卡業務監督管理辦法》 第七十條
[1]《刑法》 第一百九十六條
[2]《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條
四、廣發的信用卡逾期一年,現在被起訴會不會有什么后果
使用信用卡已成為普遍的消費方式,一些持卡人在對信用卡的認識和使用上存在誤區,并不清楚如何正確、安全地使用信用卡,或對逾期不還款等行為抱有僥幸心理,不僅對個人貸款、信用評價產生負面印象,甚至無意中觸碰到法律的底線,付出沉重的代價。
我國刑法規定惡意透支屬于信用卡詐騙罪的情形之一,但并非使用信用卡逾期不還款不一定構成犯罪,但是如果惡意透支達到一定數額,就可能構成信用卡詐騙罪。
而且刑法意義上的信用卡比平常人們對信用卡的理解更寬泛,不僅包括有透支功能的信用卡,還包括沒有透支功能的借記卡。
持卡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超過規定限額或者規定期限透支,并且經發卡銀行兩次催收后超過3個月仍不歸還的,可以認定為惡意透支。
惡意透支1萬元以上就可以構成信用卡詐騙犯罪。惡意透支的數額,是持卡人拒不歸還的數額或者尚未歸還的數額,并不包括復利、滯納金、手續費等發卡銀行收取的費用。
因此,使用信用卡時要注意,不要觸碰法律的底線。
掃描二維碼推送至手機訪問。
版權聲明:本文由64645在線法律咨詢平臺發布,如需轉載請注明出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