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賢區海事海商法律咨詢熱線
一、奉賢區期貨保證合約糾紛找律師一般怎么收費
1、律師的收費標準各地,每個人等不太一樣,提供法律咨詢一般收費200-2000元不等。
2、律師收費的方式及收取多少律師費用都是由律師與委托人在一定范圍之內協商確定的。具體某一個案子如何收費以及收取多少律師費,都應該與律師個人協商確定。
3、一般來說律師服務收費可以根據不同的服務,采取計件收費、按標的額比例收費和計時收費、風險代理收費等方式。
二、奉賢區期貨保證合約糾紛請律師多少錢
1、律師的收費標準各地,每個人等不太一樣,提供法律咨詢一般收費200-2000元不等。
2、律師收費的方式及收取多少律師費用都是由律師與委托人在一定范圍之內協商確定的。具體某一個案子如何收費以及收取多少律師費,都應該與律師個人協商確定。
3、一般來說律師服務收費可以根據不同的服務,采取計件收費、按標的額比例收費和計時收費、風險代理收費等方式。
三、奉賢區訂制品質量糾紛律師費收多少
(一)計件收費方式1擔任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辯護人以及刑事案件自訴人、被害人的代理人;
1、擔任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辯護人
偵查階段
1500-10000元/件;
審查起訴階段
2000-10000元/件;
一審階段
3000-30000元/件。
2、代理刑事自訴案件或擔任被害人代理人的,按照上述標準酌減收費。
2代理其他實行政府指導價的不涉及財產關系的案件
3000-12000元/件。
(二)按標的額比例收費代理涉及財產關系的案件可以根據該項法律服務所涉及的標的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收費
10萬元以下(含10萬元)部分收費比例為8%-
12%,收費不足3000元的,可按3000元收取;
10萬元以上至100萬元(含100萬元)部分收費比例為5%-
7%;
100萬元以上至1000萬元(含1000萬元)部分收費比例為3%-
5%;
1000萬元以上至1億元(含1億元)部分收費比例為1%-
3%;
1億元以上部分收費比例為0.
5%-
1%。
(三)計時收費代理實行政府指導價的案件,計時收費標準為200-3000元/小時。
四、奉賢區返還合伙投資款糾紛律師費標準有哪些
(一)計件收費方式1擔任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辯護人以及刑事案件自訴人、被害人的代理人;
1、擔任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辯護人
偵查階段
1500-10000元/件;
審查起訴階段
2000-10000元/件;
一審階段
3000-30000元/件。
2、代理刑事自訴案件或擔任被害人代理人的,按照上述標準酌減收費。
2代理其他實行政府指導價的不涉及財產關系的案件
3000-12000元/件。
(二)按標的額比例收費代理涉及財產關系的案件可以根據該項法律服務所涉及的標的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收費
10萬元以下(含10萬元)部分收費比例為8%-
12%,收費不足3000元的,可按3000元收取;
10萬元以上至100萬元(含100萬元)部分收費比例為5%-
7%;
100萬元以上至1000萬元(含1000萬元)部分收費比例為3%-
5%;
1000萬元以上至1億元(含1億元)部分收費比例為1%-
3%;
1億元以上部分收費比例為0.
5%-
1%。
(三)計時收費代理實行政府指導價的案件,計時收費標準為200-3000元/小時。
五、奉賢區公司注冊流程
1、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設立登記,并且提供相應的證件和證明材料。
2、公司登記機關審查后,符合登記條件的,應當準予登記。
3、準予登記后,應當向公司發放營業執照。
4、領取到營業執照后,就可以進行開業。
《中華人民共和國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
第十六條
申請辦理市場主體登記,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請書;
(二)申請人資格文件、自然人身份證明;
(三)住所或者主要經營場所相關文件;
(四)公司、非公司企業法人、農民專業合作社(聯合社)章程或者合伙企業合伙協議;
(五)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規定提交的其他材料。
國務院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根據市場主體類型分別制定登記材料清單和文書格式樣本,通過政府網站、登記機關服務窗口等向社會公開。
登記機關能夠通過政務信息共享平臺獲取的市場主體登記相關信息,不得要求申請人重復提供。
第十七條
申請人應當對提交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負責。
第十八條
申請人可以委托其他自然人或者中介機構代其辦理市場主體登記。受委托的自然人或者中介機構代為辦理登記事宜應當遵守有關規定,不得提供虛假信息和材料。
第十九條 登記機關應當對申請材料進行形式審查。對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確認并當場登記。不能當場登記的,應當在3個工作日內予以登記;情形復雜的,經登記機關負責人批準,可以再延長3個工作日。
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登記機關應當一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材料。
第二十條
登記申請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可能危害國家安全、社會公共利益的,登記機關不予登記并說明理由。
第二十一條
申請人申請市場主體設立登記,登記機關依法予以登記的,簽發營業執照。營業執照簽發日期為市場主體的成立日期。
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規定設立市場主體須經批準的,應當在批準文件有效期內向登記機關申請登記。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 第十六條
[2]《中華人民共和國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 第十七條
[3]《中華人民共和國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 第十八條
[4]《中華人民共和國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 第十九條
[5]《中華人民共和國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 第二十條
[6]《中華人民共和國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 第二十一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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