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咨詢和法律咨詢的意義是什么?心理咨詢與法律咨詢的現實意義
一、HR?心理咨詢師?沒錯,都是我,不同時間段的我
曾經年少輕狂的我在某世界500強公司面試結束后,接到錄取通知書和電話發現工資標準竟然比我希望的還高出5%。雖然只有區區5%但足以讓見慣了小門小戶討價還價伎倆的我為之感動,當時我以為自己會在公司里做一輩子,還滿心歡喜地做了個人職業規劃,每年的小目標清清楚楚。
時過境遷,隨著皺紋慢慢爬上眼角,自己的心也感覺越來越累、越來越迷茫。當時,網上也在討論35+的職場人何去何從。在機緣巧合下,我開始學習心理學并且一發不可收地學習完理論又開始學習CBT認知行為療法和精神分析動力學咨詢。
如今,我是HR隊伍中的“老人”身份也從公司的全職HR變為顧問、講師;而且,我還是心理咨詢師?,F在仍在北京某三甲醫院精神科見習,積累咨詢、督導小時數。
作為一個從業經歷稍久,年齡稍長的HR,我只想說很高興選擇了HR的發展之路。雖然這條路有很多坎坷、崎嶇,但這一條永遠在成長、進步、學習之路,讓我將努力變成習慣,讓我將每天進步一點點變成日常。希望每一位HR都能夠不忘初心,希望大家在這條路上都有令自己喜悅的收獲。
二、經濟法律糾紛糾紛如何請律師
法律糾紛主要就是有關法律規定的人身關系和財產關系,其中又以民事糾紛為主。糾紛是當事人就具體的事由產生了誤會或者一方刻意隱瞞事實,導致雙方協商無果的情形。民事糾紛是作為平等民事主體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組織等就人身和財產關系等屬于民法調整范圍的法律關系發生的各種糾紛。如債權債務、合同擔保、損害賠償、婚姻繼承收養等糾紛。合同糾紛,是指因合同的生效、解釋、履行、變更、終止等行為而引起的合同當事人的所有爭議。
三、個人信息是指個人身份、性別、年齡、出生日期等個人信息,需要滿足一定的條件。法律法規對個人信息的保護有
個人信息是以電子或者其他方式記錄的能夠單獨或者與其他信息結合識別特定自然人的各種信息,包括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證件號碼、生物識別信息、住址、電話號碼、電子郵箱、健康信息、行蹤信息等。
根據規定,構成個人信息要滿足三個要件
一是具有識別性,這是核心要件。
二是要有一定的載體,這是個人信息的形式要件。
三是個人信息的主體只能是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不是個人信息的主體。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四條,自然人的個人信息受法律保護。
個人信息是以電子或者其他方式記錄的能夠單獨或者與其他信息結合識別特定自然人的各種信息,包括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證件號碼、生物識別信息、住址、電話號碼、電子郵箱、健康信息、行蹤信息等。
個人信息中的私密信息,適用有關隱私權的規定;沒有規定的,適用有關個人信息保護的規定。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一千零三十四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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