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法律咨詢合同
一、一般合同糾紛怎么維權,法律上的具體規定
可以先進行協商處理,也可以通過調解來進行解決,如果確實處理不好就可以直接走法院的程序來進行解決,在起訴時就需要先提交起訴狀,再者就是提交相關的證據明材料,這樣才能由法院受理。
二、保密協議有哪些是不合法的,法律有哪些規定
在協議當事人不具有民事行為能力,協議違反法律法規,意思表示虛假或者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情況下都是不合法的。建立勞動關系以后,對于在保密崗位和技術崗位的這些勞動者,用人單位是可以和勞動者簽訂保密協議的。
三、承攬合同糾紛怎么維權法律上有哪些規定承攬索賠的維權方式
承攬合同糾紛首先可以由承攬人和定作人之間就主要的承攬合同糾紛事項協商處理,如果是協商不成的,可以請求第三方居中調解,調解不成的,雙方當事人可以向當地的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以向當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四、公司承攬合同糾紛如何維權?
承攬合同糾紛屬于民事糾紛,民事主體間發生矛盾和糾紛有四種解決途徑
第一,協商解決。雙方當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通過友好協商、互諒互讓達成和解協議,進而解決糾紛。
第二,調解解決。在有關組織(如人民調解委員會)或中間人的主持下,在平等、自愿、合法的基礎上分清是非、明確責任,并通過擺事實、講道理,促使雙方當事人自主達成協議,從而解決糾紛。
第三,仲裁解決。糾紛當事人根據糾紛前或者后達成的仲裁協議或合同中仲裁條款向仲裁機構提出申請,由仲裁機構依法審理,作出裁決,并通過當事人對裁決的自覺履行或由一方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而使糾紛得以解決。
第四,訴訟解決。通過打官司解決,它指糾紛當事人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由法院依法審理,作出判決或裁定,通過當事人對承攬合同糾紛判決書的自覺履行或人民法院的強制執行而解決糾紛。
五、經營承包合同糾紛如何維權土地承包經營權互換合同糾紛
一般對于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的糾紛案件,法院不予受理。當事人自行協商不成的,便向人民政府申請處理。但涉及到法律規定的農村土地承包民事糾紛的案件,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受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條,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處理。
單位之間的爭議,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處理;個人之間、個人與單位之間的爭議,由鄉級人民政府或者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處理。
當事人對有關人民政府的處理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處理決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在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爭議解決前,任何一方不得改變土地利用現狀。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涉及農村土地承包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一條,下列涉及農村土地承包民事糾紛,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受理
(一)承包合同糾紛;
(二)承包經營權侵權糾紛;
(三)承包經營權流轉糾紛;
(四)承包地征收補償費用分配糾紛;
(五)承包經營權繼承糾紛。
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因未實際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提起民事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告知其向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解決。
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就用于分配的土地補償費數額提起民事訴訟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以上對于土地承包經營權互換合同糾紛找誰處理的解答希望能夠幫助到你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十六條
[1]《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涉及農村土地承包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 第一條
掃描二維碼推送至手機訪問。
版權聲明:本文由64645在線法律咨詢平臺發布,如需轉載請注明出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