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理交通事故的法律咨詢服務
一、交通事故處理的法律依據是什么?
您好,針對您的交通事故怎么辦理處理,交通事故處理的法律依據是什么問題解答如下1.事故發生后,應第一時間開啟危險警示燈(俗稱“雙閃”),并在車后放置危險警示標識,以便提醒后方車輛注意繞行,避免二次事故發生。
2.檢查對方駕照及車輛手續,其中車輛手續包括車牌、年檢、行駛本及交強險等。確認對方是否為無牌車輛,駕駛員是否存在無證駕駛或酒駕行為,如果發現上述任何一種情況,就應立即報警,并且不能移動車輛。
3.對事故現場進行拍照取證,一張可以說明事故發生地點的全景照片以及若干張車輛發生接觸部分的特寫照片,最好把當事司機與車輛的合影也拍攝下來。以便日后向保險公司索賠時有據可查,同時也可以避免對方車主“賴賬”。并在雙方就事故責任達成共識之后,將車輛移至不阻礙交通的地方。
4.雙方致電各自投保的保險公司,告知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及損失情況,并獲取報案號。
5.得到報案號后,就可以填寫交通事故快速處理協議書,如果沒有也可用白紙代替,但要注明事故情況、雙方信息、明確事故責任,最后由當事人在紙上簽字即可。
6.雙方互相確認聯系方式,以便事后聯系進行定損索賠。需要注意的是,單方責任事故需到全責方保險公司定損索賠雙方同等責任事故則可到任意一方保險公司定損索賠。如有需要可以通過我們聽律網網委托您所在地區的律師來幫助您。
二、員工下班路上發生交通事故怎么辦?
員工上下班路上,為了能按時上班工作,及時下班接孩子等原因,肯定會奔波于家庭與公司之間,而在上下班的途中,不管是自行前往公司還是搭乘交通工具,其實這個過程中都是很有可能發生交通事故的。那么員工下班路上發生交通事故怎么處理,下班路上發生事故怎么辦?
三、交通事故責任如何確定,如何認定交通事故責任
違章行為與損害結果之間存在因果關系。交通違章行為與交通事故之間有因果關系的,要負相應交通事故責任。當事人沒有違章行為或者雖有違章行為,但違章行為與交通事故無因果關系的,不負交通事故責任。
當事人違章行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的大小,認定當事人應負交通事故責任的大小。一方當事人的違章行為造成交通事故的,有違章行為的一方負事故的全部責任。兩方當事人的違章行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違章行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大的一方負主要責任,另一方負次要責任;違章行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基本相當的,兩方負同等責任。三方以上當事人的違章行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根據各自的違章行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大小劃分責任。
交通違章行為在事故發生中所起作用的大小,主要是根據路權原則和安全原則來判定的,而路權原則是認定交通事故責任大小的根本原則。
四、如何處理交通事故訴訟,如何辦理交通事故合同
一、怎么確定交通事故訴訟主體(一)確定主體的一般原則根據民法的“權利義務相一致”、“誰行為,誰負責”的基本精神,并針對道路損害賠償案件的具體特點,確定訴訟主體通常認為應從兩個方面予以把握一是運行支配;二是運行利益的歸屬。所謂運行支配是指可以在事實上支配、管理機動車的運行;所謂運行利益,一般僅限于機動車運行本身而生的利益。依機動車運行支配與運行利益歸屬確定責任主體,是處理的基本原則。但在審判實踐中,認定責任主體應以運行支配為主要依據,因為支配足以決定一切。(二)應將作為直接訴訟主體《道路法》第七十六條規定“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盡管該法沒有明確規定受害人對保險公司享有直接請求權,但從該條規定的來看應為直接請求權。同時《保險法》第五十條關于“保險人對的被保險人給第三者造成的損害,可以依照法律的規定或者合同的約定,直接向該第三者賠償保險金”,據此,作為保險人的保險公司可以直接向受害人在被保險人(即車方)所投的第三責任險保額內賠付。結合“兩法”的上述規定,實際上以法律規定的形式賦予了受害人對保險公司在被保險人(即車方)所投的第三責任險保額內主張權利的直接請求權,受害人的該直接請求權是依據法律即《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的規定取得,是法定的請求權,并且獨立存在。因此,一旦發生訴訟,應將保險公司作為直接共同被告。且在司法實踐中,也有相關法院,如廣東、廣西、江蘇等地部分法院也在逐步將保險公司作為被告處理并承擔保險范圍內民事責任的相關判例。二、怎么選擇交通訴訟法院交通事故導致人身損害,一般都是向交通事故發生地的起訴,事故致人傷亡的是一種侵權行為,民事訴訟法中所規定的侵權行為的管轄法院可以是侵權行為地的發生地的法院。不過《民事訴訟法》第29條也規定,因侵權行為提起的訴訟,可以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因為我國的經濟發展不均衡,而人身損害賠償賠償金額是依據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標準計算的。但是如果權利人(一般是受害人本人或者其近親屬)的住所地(一般是戶籍所在地或者連續居住滿一年的地方)比受訴法院標準更高的,按照住所地的賠償標準計算。所以交通事故賠償權利人在起訴肇事方及其相關人時,一定要比較一下,如果被告所在地的賠償標準、原告(賠償權利人)住所地的賠償標準、事故發生地的賠償標準的高低,如果原告(賠償權利人)住所地的賠償標準是最高的,那么選擇被告所在地和交通事故發生地都可以,賠償標準按賠償權利人的住所地定;如果交通事故發生地的賠償標準最高的,就應選擇交通事故發生地的法院訴訟;如果被告所在地的賠償標準最高的,當然選擇被告所在地的法院進行訴訟。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幫助,可以點擊“咨詢我”在線咨詢,律師為您解決法律問題。
引用法規
[1]《道路法》 第七十六條
[1]《保險法》 第五十條
[1]《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條
[1]《民事訴訟法》 第29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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