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營房產糾紛法律咨詢
一、房產證糾紛如何處理
1洽談處理。2調停處理。調停,是指購房糾紛的買賣兩邊,在不能經過彼此洽談房產糾紛處理時,依據一方當事人的請求,在房地產管理部分、消費者協會或別的安排部分的掌管下,經過說服,促使兩邊當事人依據有關商品房出售的法規和政策的規則,彼此諒解,達成寬和協議,使購房糾紛及時得到處理的一種方法。3裁定處理。裁定又稱公斷,是指買賣兩邊在爭議發作之前或爭議發作后達成協議,自愿將爭議交給裁定機關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和當地性規章、規則做出對各方均具有約束力的判定。裁定不受機關、社會團體和自個的干涉,裁定委員會與機關之間沒有隸屬聯系。裁定判定一經做出,即具有法律效力,而且裁定判定是結局的,不存在當事人上訴的疑問。如要選用裁定方法處理糾紛,購房者和開發商有必要訂有裁定協議,自愿將糾紛遞交裁定處理。假如兩邊中有一方不愿將糾紛遞交裁定,那么就不能選用這種方法處理糾紛。4處理。購房糾紛的處理,是指經商品房所在地的房地產管理機關等部分調停無效或達成協議后,當事人又反悔的糾紛,或者是購房糾紛當事人直接到部分投訴,由該管理部分對其糾紛進行處理的一種詳細行為。就方法而言,處理通常經過一級決議和復議兩個期間。其間,一級決議是復議的條件和必經程序。包含購房糾紛在內的房地產案子的復議依《復議法》的規則進行。
二、山東高院房屋租賃合同糾紛解決答案山東高院處理房屋租賃合同爭議
關于上述問題的解析如下合同糾紛案件的管轄,既涉及法定管轄,也涉及協議管轄的問題,為此,我國《民事訴訟法》第24 條就合同糾紛案件的法定管轄作出了明確的規定,即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而《民事訴訟法》第25條則就合同糾紛案件的協議管轄作出了相應的規定,即合同的雙方當事人可以在書面合同中協議選擇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但不得違反本法對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的規定。 下面就是關于如何解決房屋租賃合同糾紛的回答!二、房屋租賃糾紛的類型 (一)租金支付糾紛。 這是房地產租賃中最為常見的糾紛。出現租金支付糾紛后大致會出現三種處理方法1、租賃雙方協商一致,要么房客及時付清租金,要么房東同意延期支付,不涉及租賃合同的其他方面。
2、比前一種情況更進一步,在解決如何支付拖欠租金的同時,租賃雙方還就由此產生的違約責任問題,在分清責任的前提下一并解決,并繼續履行租賃合同。
3、解除租賃合同。這主要是租賃雙方失去繼續履行合同的基礎,或由雙方協商解除合同,或由一方起訴從而終止租賃關系。 (二)損害賠償糾紛 房地產租賃關系中的損害賠償糾紛同其他法律關系中的損害賠償一樣,主要是由侵權行為引起的,常見的有房屋損壞賠償、人身或財物損害賠償、侵犯房屋共有人合法權益賠償等。從司法實踐看,目前頗有爭議的是租賃關系結束后,房客對房屋所作的裝修如何賠償。 對此,法律法規并無明文規定,目前只有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內部對此有審判指導意見,大致是,凡是房東同意房客裝修的,無論什么原因提前解除合同,房東都要向房客賠償經評估后的裝修費的殘值部分,以此體現公平原則;但如果合同對此有約定的,按約定處理。這一規定未必能體現公平原則,因為如果是因房客拖欠租金造成合同提前解除的,而房東又并不需要房客對房屋所作的那些裝修,那么要房東賠償房客的裝修殘值(該殘值可能是80%或者90%)就有所不公,否則豈非保護了合同違約方而損害了守合同條約方的利益。 如果您還想了解其他法律問題,聽律網網還提供了專業的律師在線咨詢服務,歡迎您再次進行法律咨詢。
引用法規
[1]《民事訴訟法》 第25條
三、山東房產共有人糾紛委托律師收費
找律師一般是根據案件的復雜程度,還有就是各個地方的經濟水平來進行收費的,請律師涉及到的費用有常規收費、包干收費和風險收費。律師收費也就有一審收費、二審收費、執行程序收費三個階段。風險收費是指在執行到判決、調解、和解的款項之前,只收取較少的費用,待勝訴或執行到款項后再收取較高的費用。收費標準為前期費用大約為2000-
10000,勝訴后為勝訴或執行到金額的10-
30%。
四、房產共有人糾紛委托律師費用
找律師一般是根據案件的復雜程度,還有就是各個地方的經濟水平來進行收費的,請律師涉及到的費用有常規收費、包干收費和風險收費。律師收費也就有一審收費、二審收費、執行程序收費三個階段。風險收費是指在執行到判決、調解、和解的款項之前,只收取較少的費用,待勝訴或執行到款項后再收取較高的費用。收費標準為前期費用大約為2000-
10000,勝訴后為勝訴或執行到金額的10-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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