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賴不給錢怎么辦?
一、老賴不給錢怎么辦?
您好,針對您的法院判決后,老賴不給錢怎么辦問題解答如下追訴期就是 如果申請了強制執行,法院兩年內沒有去執行,是因為非正當原因沒有執行,而又沒有判定中止執行的話,2年過后,你就喪失了勝訴權,就是這個案子很難解決了,法院判決后對方不給錢怎么辦基本上是執行不了了。但是如果法院因為掌握不到對方可執行財產的,一般都會判中止執行的,所以放心吧,去想辦法掌握對方的財產情況的證據。普通民事訴訟6個月結案,簡易程序的3個月。原則一般程序六個月,特殊情況報院長批準可延長,所以6個月事有限時間。執行金額在1萬元以下的,每件交納50元;超過1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0.
5%交納;超過50萬元的部分,按0.
1%交納。是按照這個原則來計算強制執行費用的~以上是我的補充回答。謝謝!判決書下來了,如果對方確實沒有財產執行的話,法院會判中止執行。等可以執行時再執行。一般這個的追溯期限是2年。你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但是申請強制執行要向法院交納一定的費用。根據我以往的經驗,法院有很多案子很難執行的,如果對方是在沒有東西保全或者財產執行,這個是根本沒有辦法執行的。
二、老賴欠錢不還怎么辦,法院會強制執行嗎
您好!關于“老賴欠錢不還怎么辦,法院會強制執行嗎”的回復如下強制執行的基本程序如下1、申請。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以及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行員執行2、法院受理。
3、申請復議。當事人、利害關系人對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達之日起10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復議。
4、向被執行人發出執行通知。執行員接到申請執行書或者移交執行書,應當向被執行人發出執行通知,責令其在指定的期間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強制執行。
5、采取強制措施 。執行法院可以通過以下強制執行的措施查詢、凍結、劃撥被申請執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請執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賣、變賣被申請執行人的財產搜查被申請執行人隱匿的財產強制被申請執行人交付法律文書指定交付的財物或者單據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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