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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律援助中心律師.[引用日期2020-03-02]
當事人需要先準備相關的證明材料,向當地的法律援助機構提出法律援助申請。法律援助機構收到申請以后會在5天內完成相關的審查工作,不論法律援助機構是否提供法律援助,都會以書面形式通知當事人。
二、農村合作醫療大病救助怎么申請,法律依據是什么
農村合作醫療大病救助申請流程為第一,疑似重大疾病患者須持社??ǖ娇h新農合重大疾病定點醫療機構就診,確診后可入院治療。第二,對于符合救治條件的重大疾病患者,定點醫院將在就診申請單上簽署意見,按照醫院規定及時收治入院。第三,患者在確診后3至4日內,要攜帶定點醫院的就診申請單、社???、代辦人身份證等相關材料,到參合地縣級新農合經辦機構辦理審核手續。第四,患者取得參合地新農合管理中心及縣(市、區)民政部門審批同意后,定點醫療機構應與患者簽訂單病種定額、按床日付費治療協議,承諾按臨床路徑或診療常規診療。一、農村醫保是否可以異地報銷
農村社??梢援惖貓箐N。新農合外地就醫在住院后三日內到拿醫院確診證明去新農合備案,出院后在10個工作日內可以報銷。報銷帶上身份證、醫療證、戶口本、備案登記表、醫院蓋章的繳費費用明細、住院收費單、病例復印件等,報銷比例低于本地就醫。
參保者出院出院時也必須向院方索要疾病證明書、費用清單、總費用發票,出院后30天內,持戶口本、合作醫療證及上述資料回患者所在鄉鎮辦理補償手續。和身份證交到本鄉鎮/合管所,鄉鎮合管所經過審核之后,會將符合條件的申請送到市農保業務管理中心,報銷醫療費用將會轉入參保人指定賬戶中。參合患者在辦理入院登記時應主動向跨省定點醫療機構醫務人員出示,合作醫療證/卡(居民健康卡)、身份證(或戶口簿和監護人身份證)、住院證明、轉診單(或國家衛生計生委新農合異地就醫結算管理中心的短信通知)。
農村社保,包括農村養老保險與農村醫療保險,是由政府組織引導,采取社會統籌和個人帳戶相結合的制度模式,采取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相結合的籌資方式,以保障農民年老后基本生活的一種養老保險政策。
二、異地合作醫療報銷
異地報銷流程
1、攜帶患者的身份證、兩張一寸彩色照片及新農合醫療證到縣合管辦辦理轉診備案手續。
2、攜帶患者身份證、新農合醫療證和轉診備案手續到轉診醫院就醫,辦理新農合住院手續。
3、出院后,憑患者本人的身份證(或戶口本)、新農合醫療證、病歷復印件、住院結算單(有的是發票形式的)、
住院費用清單、轉診備案手續到合管辦報銷。
但需要注意的是
1、單位必須是新農合定點醫院,否則將不予報銷。未能到指定醫院就醫的或者報銷單填寫不正確的,自購藥品、公費醫療規定不能報銷的藥品和超出計劃生育的醫療費用不予報銷2、門診治療費用、醫生的出診費用、住院費、伙食費、陪客費等自行產生費用,冷暖氣費、救護費、特別護理費等其他費用不屬于報銷范圍。
3、因車禍、打架、自殺、酗酒、工傷事故和醫療事故的醫療費用由責任人承擔4、超過報銷范的費用,不予報銷。
三、醫療糾紛向哪個部門投訴,如何處理?
(一)醫療糾紛處理流程1、醫療糾紛或投訴發生后,所在科室負責人應立即向醫務科報告,隱匿不報者,將承擔可能發生的一切后果。
2、因醫療問題所致的糾紛,所在科室應先進行調查,迅速采取積極有效的處理措施,控制事態,爭取科內解決,防止矛盾激化,并接待糾紛患者及家屬,認真聽取患者的意見,針對患者的意見解釋有關問題,如果患者能夠接受,糾紛投訴到此終止。
3、醫務科接到科室報告或家屬投訴后,應及時做好登記,并向當事科室了解情況,與科室主任共同協商解決辦法,如果患者能夠接受糾紛投訴到此終止。如果患者不能接受,請患者就問題的認識和要求提供書面材料,醫務科調查落實后提出解決方案,并向分管院長匯報,與患者協商處理意見,如患者接受,處理到此終止。
4、醫務科無法解決的醫療糾紛,建議患者或家屬按法定程序進行醫療鑒定?;挤讲昏b定、不起訴、也不聽解釋,采取違法行為對我院正常醫療秩序構成影響的,依照衛生部、公安部《關于維護醫療機構秩序的通告》,上報縣衛生、公安、司法等部門進行處理。
(二)醫療糾紛解決途徑(法定程序)
1、醫患雙方本著自愿、合法、公正的原則,在縣人民調解中心醫患糾紛調解室負責人的主持下進行調解。
2、患者或其家屬可以向縣衛生局醫政股申請,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鑒定。
3、患者或其家屬可向縣人民法院提出訴訟申請,由法院組織安排司法鑒定或醫療事故鑒定,并依據鑒定結論,依法做出民事判決。
(三)醫療事故需要搜尋哪些證據進行保存根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十六條規定,發生醫療糾紛后,以下部分病歷(主觀病歷)應當在醫患雙方在場的情況下封存和啟封。
1、病程記錄,是指繼住院病歷(又稱為入院病歷、入院記錄、入院志或住院志)之后,對患者病情和診療過程所進行的連續性記錄,包括首次病程記錄、轉科或手術之后的病程記錄、交班、接班記錄、轉科記錄、階段小結、搶救記錄以及沒有單頁會診單的會診意見等,什么叫非法行醫 。往往是管床的住院醫師書寫;
2、上級醫師查房記錄,也記錄在病程記錄中,包括主治醫師、副主任醫師及主任醫師查房記錄,甚至還有醫院領導的查房記錄;
3、會診記錄,往往有專頁單獨記錄,即治療科室邀請本院或外院有關科室醫師進行會診的記錄,記載名稱不一,有的稱為會診記錄,有的稱為會診單,沒有專頁單獨記錄的會診意見即記錄在病程記錄中;
4、疑難病例討論記錄,是指由科主任或具有副主任醫師以上專業技術任職資格的醫師主持、召集有關醫務人員對確診困難或療效不確切病例討論的記錄,可以記載在病程記錄中,也可是專頁;
5、死亡病例討論記錄,是指在患者死亡一周內,由科主任或具有副主任醫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醫師主持,對死亡病例進行討論、分析的記錄,有專頁單獨記錄。
引用法規
[1]《醫療事故處理條例》 第十六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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