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離婚時如何處理有孩子的問題解析這個問題是關于離婚且有孩子如何辦理的法律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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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無法起訴離婚,如何獲得孩子出生證明和戶口本信息?
起訴離婚沒有孩子的戶口本和出生證明不要緊的身份證可以去派出所開具戶籍證明代替。有了戶籍證明就無需戶口本。起訴離婚不需要提交出生證明。沒有孩子出生證明和戶口,不影響離婚訴訟,但會影響法院對孩子撫養權的判決。去法院訴訟離婚需要準備以下資料1、三份起訴狀;
2、你們雙方的身份證明(身份證復印件或戶口簿復印件);
3、你們夫妻雙方的結婚證或者婚姻關系證明書(起訴時僅需提供復印件,如果起訴的時候沒有結婚證,可以去結婚登記地的民政局開具“結婚登記審查處理表”作為雙方婚姻關系證明);
4、如果要分割財產,應當提供待分割財產的有關資料,比如房屋產權證、銀行存款證明等;
5、有小孩的,需要小孩的出生證、戶口簿或者常住人口登記卡、社區證明。
二、起訴離婚需要哪些材料?
1、起訴離婚需要本人身份證, 結婚證, 起訴狀,去法院立案,所有證件都在對方手里,也可以訴訟解決。
2、身份證的問題可以去戶籍所在地派出所開具戶籍證明,該證明等同于結婚證;
3、結婚證的問題,可以拿著開好的戶籍證明,去辦理結婚證的民政局開具婚姻狀況證明,該證明等同于結婚證。
三、尚未辦理結婚證,分開后孩子怎么辦,有沒有相關的法律規定
沒有辦理結婚證雙方分手后子女的撫養權應當由父母雙方協商確定,如果雙方不能協商一致的,應當由法院判決。法院在判決時應當按照以下原則進行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
已滿兩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愿。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后,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離婚后,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
已滿兩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愿。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條
四、有了小孩補辦結婚證如何辦理
一、有了小孩補辦結婚證怎么辦理?結婚證辦理的程序,可分為申請、審查、登記三個步驟
(一)申請。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須持本人戶口證明、居民身份證,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共同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申請登記的時候男女雙方必須同時在場。如果是離過婚的還應當持離婚證。在實行婚前檢查的地方還應該持有醫院的婚前檢查證明。
(二)審查。
登記機關對于雙方當事人的結婚申請審查,在必要時,可以要求當事人提供有關的證明材料,或進行必要的調查,或指定項目進行醫學上的鑒定。
(三)登記。
婚姻登記機關經審查后,認為符合結婚條件的,準予登記,發給結婚證。婚姻登記機關不與登記的,應當出份書面說明,說明不與登記的理由。
二、辦理材料
登記地點男女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
攜帶證明
1、居民身份證;
2、戶口簿(或者集體戶籍證明);
3、婚姻狀況證明;
①固定工、離退休職工由所在單位出具
②待業、個體無業人員由居(村)委會出具
③待業人員、個體戶還應提供勞動手冊(或執照)
4、二寸彩照3張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單人彩照3張,雙方照片顏色統一,結婚登記處有快照服務;
5、再婚當事人的特殊證明(另外需持
①—
④的證明)離婚證書(或解決夫妻關系證明)(或法院調解書)(或法院離婚判決書)注持初級法院判決書的,還需帶好初級法院判決生效的證明;
6、因私出境人員的特殊證明(另外需持
①—
④的證明)我駐外使、領館認證(或公證)的在國外期間的婚姻證明;
7、因私出境回國定居者的特殊證明(另外需持
①—
④的證明)如無在國外期間的婚姻狀況證明,可持經公證的本人在國外的未婚證明書。
三、相關法律
第九條 當事人結婚的,必須雙方親自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管理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申請時,應當持下列證件和證明
(一)戶口證明;
(二)居民身份證;
(三)所在單位、村民委員會或者居民委員會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
離過婚的,還應當持離婚證。
在實行婚前健康檢查的地方,申請結婚登記的當事人,必須到指定的醫療保健機構進行婚前健康檢查,向婚姻登記管理機關提交婚前健康檢查證明。
第十一條 婚姻登記管理機關對當事人的結婚申請進行審查,符合結婚條件的,應當即時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對離的,應當注銷其離婚證。當事人從取得 結婚證起,確立夫妻關系。
第十二條 申請結婚登記的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記管理機關不予登記
(一)未到法定結婚年齡的;
(二)非自愿的;
(三)已有配偶的;
(四)屬于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旁系血親的;
(五)患有法律規定禁止結婚或者暫緩結婚的疾病的。
第二十條 婚姻登記管理機關對當事人的婚姻登記申請不予登記的,應當以書面的形式說明不予登記的理由。
如果情侶在交往多年后,大多都會辦理結婚登記手續,那么在進行結婚登記手續時,需要雙方提交身份證明即可辦理,那么國家也會對登記雙方的年齡有所限制,其目的就是為了結婚雙方到達了可以結婚的心理和生理年齡,如果出現了非自愿或者未到年齡的情況也會認定為是無效婚姻。
五、沒離婚,和別人生的小孩能辦出生證明嗎
您好,關于沒離婚,和別人生的小孩能辦出生證明嗎這個問題,我的解答如下, 離婚了生孩子能辦出生證明。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七條規定嬰兒出生后一個月以內,由戶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向嬰兒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棄嬰,由收養人或者育嬰機關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九條規定嬰兒出生后,在申報出生登記前死亡的,應當同時申報出生、死亡兩項登記。擴展資料《出生醫學證明》注意事項1、填寫《出生醫學證明自填單》所在醫院出具,有部分是醫生填好的,個人填寫部分(填錯可以劃掉重寫),填寫完畢后,可以去換正式出生證明。
2、當收到《出生醫學證明》后要認真核對。如發現有填寫錯誤時,應及時向醫院申請換發。《出生證》全部機打,并且“原則上不能更改”(這句話是自填單里的原話,好像聽起來還是有可以修改的余地,但是還是不建議冒險)。
3、《出生醫學證明》是嬰兒的有效法律憑證,要妥善保管。
4、為了保證出生醫學證明有效性,保存時候應該待印章晾干后妥善保存,不可折疊,撕開,或過塑。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七條
[1]《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九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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