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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代通知金的法律規定有哪些?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規定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也就是對沒有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的,需要額外向勞動者支付一個月工資 并不是只要單位辭退員工,就要給經濟補償。在員工有法定過錯的情況下(比如嚴重違反規章制度,單位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引用法規
[1]《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條
二、代通知金的法規有哪些?
代通知金有兩種第一種北京市的“代通知金”是在《北京市勞動合同規定》中的第40條、第47條規定,是終止勞動合同代通知金;第二種是在《勞動合同法》中的第40條規定的,是解除勞動合同代通知金。
引用法規
[1]《北京市勞動合同規定》 第40條
[2]《北京市勞動合同規定》 第47條
[1]《勞動合同法》 第40條
三、培訓違約金的法律規定有哪些
《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二條第二款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秳趧雍贤▽嵤l例》第十六條 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二條第二款規定的培訓費用,包括用人單位為了對勞動者進行專業技術培訓而支付的有憑證的培訓費用、培訓期間的差旅費用以及因培訓產生的用于該勞動者的其他直接費用?!秳趧雍贤▽嵤l例》第二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了服務期,勞動者依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不屬于違反服務期的約定,用人單位不得要求勞動者支付違約金。
引用法規
[1]《勞動合同法》 第二十二條
[1]《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 第十六條
[2]《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 第二十二條
[1]《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 第二十六條
[2]《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 第三十八條
四、非法行醫的追訴標準是什么?
你好,非法行醫罪的認定標準是1、客體要件,非法行醫罪所侵犯的客體是國家對醫療機構的管理制度及公眾的生命健康安全。
2、主體要件1未取得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醫師資格從事醫療活動的;2個人未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開辦醫療機構的;3被依法吊銷醫師執業證書期間從事醫療活動的;4未取得鄉村醫生執業證書,從事鄉村醫療活動的;5家庭接生員實施家庭接生以外的醫療行為的。
3、主觀要件,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行為人對病人傷亡結果存在間接故意的罪過而不是業務過失的罪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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