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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律調解書網上能搜到嗎規定是什么?
律師解答如果是普通的民事調解書網上一般不能搜到,法律規定人民法院作出的下列裁判文書應當在互聯網公布
1、刑事、民事、行政判決書;
2、刑事、民事、行政、執行裁定書;
3、支付令;
4、刑事、民事、行政、執行駁回申訴通知書;
5、國家賠償決定書;
6、強制醫療決定書或者駁回強制醫療申請的決定書;
7、刑罰執行與變更決定書;
8、對妨害訴訟行為、執行行為作出的拘留、罰款決定書,提前解除拘留決定書,因對不服拘留、罰款等制裁決定申請復議而作出的復議決定書;
9、行政調解書、民事公益訴訟調解書;
10、其他有中止、終結訴訟程序作用或者對當事人實體權益有影響、對當事人程序權益有重大影響的裁判文書。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在互聯網公布裁判文書的規定》第三條
人民法院作出的下列裁判文書應當在互聯網公布
(一)刑事、民事、行政判決書;
(二)刑事、民事、行政、執行裁定書;
(三)支付令;
(四)刑事、民事、行政、執行駁回申訴通知書;
(五)國家賠償決定書;
(六)強制醫療決定書或者駁回強制醫療申請的決定書;
(七)刑罰執行與變更決定書;
(八)對妨害訴訟行為、執行行為作出的拘留、罰款決定書,提前解除拘留決定書,因對不服拘留、罰款等制裁決定申請復議而作出的復議決定書;
(九)行政調解書、民事公益訴訟調解書;
(十)其他有中止、終結訴訟程序作用或者對當事人實體權益有影響、對當事人程序權益有重大影響的裁判文書。
引用法規
[1]《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在互聯網公布裁判文書的規定》 第三條
二、最高院非法利用信息網絡案件的相關解釋重要是什么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組織考試作弊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一條 設立用于實施考試作弊的網站、通訊群組或者發布有關考試作弊的信息,情節嚴重的,應當依照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條之一的規定,以非法利用信息網絡罪定罪處罰;同時構成組織考試作弊罪、非法出售、提供試題、答案罪、非法獲取國家秘密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三、非法利用信息網絡案件的相關解釋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組織考試作弊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一條 設立用于實施考試作弊的網站、通訊群組或者發布有關考試作弊的信息,情節嚴重的,應當依照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條之一的規定,以非法利用信息網絡罪定罪處罰;同時構成組織考試作弊罪、非法出售、提供試題、答案罪、非法獲取國家秘密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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