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房產糾紛法律咨詢
一、青海房產糾紛如何處理?
(一)凡以房屋為標的物的房屋確權、使用、買賣、租賃、典當、抵押等民事行為發(fā)生的糾紛,以及與房屋相關聯(lián)的房屋裝修、裝潢、設計、附屬設施的歸屬糾紛,當事人有權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二)拆遷人與被拆人因拆遷補償、安置等發(fā)生糾紛,雙方協(xié)商達不成協(xié)議的,由批準拆遷的主管部門或房屋拆遷主管部門的同級人民政府裁決,當事人對裁決不服的,可在接到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向法院起訴。(三)單位內部建房、分配公房使用權,是單位內部行政管理行為,職工對分房有意見,或者單位分房不合理引起的糾紛不屬于法院受理范圍,而應由本單位或者有關行政部門解決。(四)單位分給職工住房使用權并訂有分房合同的,職工由于本人原因離職、辭職,或被單位開除時,單位根據(jù)合同要求收回公房使用權,由此引起的糾紛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五)因為有關部門審批建筑不當,影響他人通風、采光或者由于污染引起的糾紛,當事人可向有關部門申請解決,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六)因違章建筑引起的房產糾紛,以及因違章建筑的認定、拆除引起的糾紛,行政機關不依法處理或處理不當,當事人不服的,可以作為行政案件提起訴訟。但是,當事人以違章建筑物為標的發(fā)生的買賣、租賃、抵押等民事糾紛以及因違章建筑妨礙他人通風、采光等引起的相鄰糾紛,可以作為民事案件向法院起訴。二、美容消費糾紛起訴流程是怎樣的房產糾紛起訴程序怎么走房產訴訟流程是怎樣的
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2有明確的被告;
3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4屬于人民法院受理訴訟的范圍和法院管轄。
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需事先約定解決爭議的仲裁機構或發(fā)生糾紛后雙方同意將爭議提交仲裁機構的協(xié)議。
第二步到房屋所在地法院起訴。起訴審查、立案由立案庭(室)負責,立案庭受理后開具交費通知單,到農業(yè)銀行交費,交費后持農業(yè)銀行開具的交費憑據(jù)到法院的財務部門換訴訟費收據(jù),然后再將該收據(jù)交立案窗口,至此立案完成。在起訴之前,原告為了執(zhí)行的方便,也可以申請訴前財產保全。
第三步立案后,法院的內勤將案件分到具體的承辦法官,由承辦法官根據(jù)自己的時間安排,由書記員負責將起訴書送達被告或電話通知開庭時間或其它事項。被告應在收到起訴狀副本后15日內提出答辯狀。不提出答辯狀的,不影響人民法院審理。
第四步準備證據(jù)并注意法院的證據(jù)規(guī)則的規(guī)定。法院審理案件實行“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舉證不能,將承擔敗訴或審判結果與己不利的后果,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如果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并已提出調取證據(jù)的申請和該證據(jù)線索的,法院可以根據(jù)當事人申請,依職權取證;當事人提出申請可由人民法院勘驗或者委托鑒定。
第五步法院確定的開庭時間和地點,所有訴訟參加人均應嚴格遵守,無正當理由不按時到庭的,不得再入庭參加訴訟。原告不到庭或未經(jīng)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按自動撤訴處理;被告不到庭或未經(jīng)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決。
第六步開庭審理。民事、經(jīng)濟案件開庭審理的順序為核實雙方當事人的身份及代理人身份、宣布合議庭組成人員及詢問是否回避,然后開始審理。首先原告陳述事實,然后被告答辯,法庭調查、法庭辯論、法庭調解、最后陳述,然后休庭,一般不當庭宣判,等判決書做出來后通知當事人取判決,一般法院不宣讀判決書,簽字后自己看結果。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民事、經(jīng)濟案件,審限為6 個月;有特殊情況需延長的,由法院院長批準,可延長 6個月;還需延長的,報請上級法院批準。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案件,審限為3個月。目前一般的案件均適用簡易程序,由一個審判員獨任審理,三個月內結案。三個月不能審結的,轉為普通程序。
第七步二審審理。當事人任何一方不服一審判決的,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15日內向上一級法院提起上訴。不服一審裁定的,應當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10日內提起上訴。上訴應當遞交上訴狀,同時交納上訴費,并通過原審法院提出。原審法院收到上訴狀后將上訴狀交給被上訴方,被上訴方提交答辯狀,一審法院將答辯狀再轉交上訴方,然后連同全部案卷和證據(jù),移送第二審法院。第二審法院只對上訴人請求的有關事實和適用法律進行審理。現(xiàn)在的二審案件一般不開庭審理,一般法院通知說“談話”,只針對有爭議的部分進行審理,沒有爭議的則不再審理。人民法院審理對判決的上訴案件,應當在二審立案之日起 3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法院院長批準。對裁定的上訴案件,應當在二審立案之日起30日內做出終審裁定。
第八步申請再審。當事人對已經(jīng)發(fā)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認為有錯誤的,可向原審人民法院或上一級法院申請再審,但不停止判決、裁定的執(zhí)行。當事人申請再審的,應當在判決、裁定發(fā)生法律效力后兩年內提出。
第九步申請執(zhí)行。發(fā)生法律效力的判決,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向有管轄權的法院執(zhí)行機構提出書面申請,申請法院執(zhí)行。申請執(zhí)行的期限,雙方或一方當事人是公民的為一年,雙方是法人或其他組織的為6個月。法院發(fā)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和調解書,由原第一審人民法院執(zhí)行。執(zhí)行案件,簡單案件3個月內執(zhí)結;普通案件6 個月內執(zhí)結;重大疑難案件1年內執(zhí)結;特殊情況需延長的必須辦理批準手續(xù)。
三、買房糾紛、房屋質量糾紛、報警處理房屋質量問題
房屋質量問題,買房糾紛能報警嗎的規(guī)定,房產糾紛可以法院起訴,可以報案,但是公安機關不一定受理的。1,如果是房產糾紛,到房產所在地基層法院起訴
2,如果是其他財產的糾紛,到被告住所地基層法院起訴
3,起訴時需要向法院遞交的材料包括
1起訴狀,需要寫明原、被告?zhèn)€人信息,具體明確的訴訟請求,起訴所依據(jù)的事實與理由,當事人簽名蓋章和簽署的日期
2有相關證據(jù)的,應一并提供證據(jù)的復印件,證據(jù)較多的應附有證據(jù)目錄
3如果委托有律師的,要提供授權委托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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