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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侵權行為法管轄法院有哪些?
我國法律規定了公民的基本權利,這些權利是不能受到侵犯的,但實踐中,侵權事件的發生并不少見,而因侵權行為引起的訴訟也很常見。我們知道,訴訟活動是有管轄規定的,那侵權行為法管轄法院是哪里?聽律網小編提供了以下,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二、侵權責任糾紛管轄地的確定,有沒有法律規定?
1、《民訴法》中的規定第二十八條因侵權行為提起的訴訟,由侵權行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2、《民訴法解釋》中的規定第二十四條民事訴訟法第二十八條規定的侵權行為地,包括侵權行為實施地、侵權結果發生地。
第二十五條信息網絡侵權行為實施地包括實施被訴侵權行為的計算機等信息設備所在地,侵權結果發生地包括被侵權人住所地。
第二十六條因產品、服務質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財產、人身損害提起的訴訟,產品制造地、產品銷售地、服務提供地、侵權行為地和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
一、網絡銷售專利侵權管轄權如何確定
我國民事訴訟法律對于侵權案件的地域管轄,秉持的原則是侵權行為地、被告住所地。例如《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十八條規定因侵權行為提起的訴訟,由侵權行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為了對侵權行為地予以明確,自2015年2月4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二十四條規定民事訴訟法第二十八條規定的侵權行為地,包括侵權行為實施地、侵權結果發生地。在該解釋中,針對日益活躍的信息網絡,專門就侵權行為實施地以及侵權結果發生地,進行了更為具體明確的界定。該解釋第二十五條規定信息網絡侵權行為實施地包括實施被訴侵權行為的計算機等信息設備所在地,侵權結果發生地包括被侵權人住所地。
二、侵犯馳名商標可以在哪里提起訴訟
侵犯馳名商標的案件是屬于侵權行為,由侵權行為發生地或者被告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十八條,侵權訴訟管轄因侵權行為提起的訴訟,由侵權行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二十四條,民事訴訟法第二十八條規定的侵權行為地,包括侵權行為實施地、侵權結果發生地。第二十五條,信息網絡侵權行為實施地包括實施被訴侵權行為的計算機等信息設備所在地,侵權結果發生地包括被侵權人住所地。
引用法規
[1]《民訴法》 第二十八條
[1]《民訴法解釋》 第二十四條民事訴訟法第二十八條
[2]《民訴法解釋》 第二十五條
[3]《民訴法解釋》 第二十六條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十八條
[1]《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 第二十四條
[2]《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 第二十八條
[3]《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 第二十五條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十八條
[1]《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 第二十四條
[2]《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 第二十八條
[3]《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 第二十五條
三、名譽侵權起訴流程具體如何規定,具體的規定是什么
名譽侵權起訴流程中首先人被侵權人提交訴訟材料和法定有效證據,向管轄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名譽侵權民事訴訟請求,經人民法院受理后擇日開庭,經過庭外調解、開庭審理等流程最終進行判決裁定。
四、侵權糾紛的管轄法院如何確定,有哪些相關的規定
法律分析
對于侵權糾紛,其具有管轄權法院應當為侵權行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同時我國《民事訴訟法》規定,因合同糾紛或者其他財產權益糾紛,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沒有住所的被告提起的訴訟,可以由合同簽訂地、合同履行地、訴訟標的物所在地等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九條
因侵權行為提起的訴訟,由侵權行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七十二條
因合同糾紛或者其他財產權益糾紛,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沒有住所的被告提起的訴訟,如果合同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簽訂或者履行,或者訴訟標的物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或者被告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有可供扣押的財產,或者被告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設有代表機構,可以由合同簽訂地、合同履行地、訴訟標的物所在地、可供扣押財產所在地、侵權行為地或者代表機構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十九條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七十二條
五、侵權責任法包括哪些種類?如何認定侵權責任?
侵權行為種類一、一般侵權與特殊侵權。二、單獨侵權與共同侵權。三、積極侵權與消極侵權。應掌握一般侵權和特殊侵權的區分標準,應掌握作為侵權和不作為侵權的區分標準,應特別掌握共同侵權的情況(一)加害人之間存在共同的意思聯絡;(二)加害人之間雖無共同意思聯絡,但其行為造成的損害具有不可分性;(三)教唆人和實施人共同造成他人損害。共同侵權要求侵權人均存在過錯,無意行為不構成共同侵權。應注意區分共同侵權和單獨侵權共同侵權人負連帶責任;單獨侵權負自己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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