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賓法律咨詢房屋拆遷糾紛
一、兄弟拆遷分房糾紛怎么起訴,有哪些法律規定
兄弟拆遷分房糾紛可以由一方當事人首先確定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之后再由一方當事人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交民事起訴狀,提起民事訴訟,在人民法院對案件審查之后會決定是否予以立案,決定立案的會擇期開庭。
二、如果房子拆遷糾紛怎么辦,法律有哪些規定?
首先可以由雙方協商處理,如果協商不好可以直接到拆遷部門申請裁決,也可以收集證據直接走法律的程序進行解決,拆遷方在拆遷房子時必須要先與被拆遷方協商好所有的賠償才能實施拆遷行為。
三、一般鄰居拆遷糾紛如何處理,有沒有規定?
拆遷糾紛的處理方法主要是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這兩種,但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的前提條件是,民事主體對征地主管單位的一些行為有爭議,如果是鄰里之間發生的糾紛,可以通過協商、調解等方式處理。
四、村里的拆遷款有糾紛的解決方法
可以和村委會協商處理拆遷款糾紛,協商無效的情況下村民可以向當地人民政府投訴,由人民政府介入調解處理拆遷款糾紛,由于農村的土地是集體土地,所以征收農村土地時土地補償款是交給村委會統一分配管理的,不是直接交給村民的。
五、建房與拆遷的相關問題
先行政復議,再起訴。
一旦拆遷人與被拆遷人或者拆遷人、被拆遷人與房屋承租人達不成拆遷補償安置協議,都應當經當事人申請,先由同級拆遷管理部門裁決。只有經行政裁決后,當事人仍不滿意的,方可提起行政訴訟。行政裁決是行政訴訟的前置程序。未經行政機關裁決,僅就房屋補償、安置等問題,向人民法院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作為民事案件受理。
法律依據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三條
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決定后應當及時公告。公告應當載明征收補償方案和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權利等事項。
市、縣級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門應當做好房屋征收與補償的宣傳、解釋工作。
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同時收回。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十四條
被征收人對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
引用法規
[1]《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十三條
[1]《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十四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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