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閱法律咨詢有限公司的優缺點
一、分家協議書的法律效力是什么?
分家協議書應該具備以下幾點才算有法律效力(一)立約人的基本情況,在家庭中的輩份稱呼;
(二)分家的理由、原因和目的;
(三)分割家庭共有財產的合意以及對原家庭債務清償的安排;
(四)分割后的財產細目及其所有人姓名;
(五)見證人姓名,見證人不是必須的,可以自愿設立;
(六)立約人、證人簽名和手印;
(七)立約的具體時間及執行日期。
二、公司的優點是什么?公司優點一覽
公司的優點1、公司股東的有限責任決定了對公司投資的股東既可滿足投資者謀求利益的需求,又可使其承擔的風險限定在一個合理的范圍內,增加其投資的積極性。
2、公司特別是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公開發行股票、債券,在社會上廣泛集資,便于興辦大型企業。
3、公司實行徹底的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離的原則,提高了公司的管理水平。
4、公司特有的組織結構形式使公司的資本、經營運作趨于利益最大化,更好地實現投資者的目的。
5、公司形態完全脫離個人色彩,是資本的永久性聯合,股東的個人生存安危不影響公司的正常運營。公司的缺點受容資的限制很難作大,受到沖擊社會很難。
三、有限公司的成立條件是什么?
設立有限責任公司,應當具備下列條件1、股東符合法定人數,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限定為二個以上五十個以下;
2、有符合公司章程規定的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
3、股東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4、有公司名稱,建立符合有限責任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
5、有公司住所。有限責任公司成立后,應當向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
四、有限責任公司是什么?
有限責任公司又稱有限公司,是根據(公司法)及有關法律規定的條件設立,股東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按股份比例享受收益,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的企業法人。有限責任公司的主要特征是(一)股東以其出資額承擔有限責任;
(二)公司以資產為限承擔債務責任。公司資產包括多個方面一是股東的出資;二是公司設立后經過生產經營活動形成的各種財產、債權和其他權利,包括有形資產和無形資產。公司清算時,僅以其全部資產為限對債務承擔責任,債權人不能在公司資產之外主張債權;
(三)公司股東人數應符合法定要求。(公司法)第20條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由二個以上五十個以下股東共同出資設立。”但國有獨資有限責任公司作為一種特殊的有限責任公司,股東可為一個。股東的身份既可是自然人,也可是法人;
(四)股權轉讓應符合法定程序及公司章程規定。《公司法》第35條規定“當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其出資時,必須經全體股東過半數同意”,經股東同意轉讓其出資,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對該出資有優先購買權;
(五)公司不能公開募集股份,不能發行股票。公司生產經營過程中所需資金只能由其他合法方法方式融資取得。有限責任公司相對股份有限公司而言,設立條件和程序較為簡單、靈活。
《公司法》第二十三條規定,設立有限責任公司,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股東符合法定人數;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規定的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
(三)股東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稱,建立符合有限責任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
(五)有公司住所。
引用法規
[1]《公司法》 第35條
[1]《公司法》 第二十三條
五、新公司法中關于專利出資的規定是怎么樣的?
專利出資需要進行評估作價。股東可以用貨幣出資,也可以用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等可以用貨幣估價并可以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作價出資;但是,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作為出資的財產除外。對作為出資的非貨幣財產應當評估作價,核實財產,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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