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詢訴訟費計算公式
一、一萬元的訴訟費是多少?
您好,很高興為您解答關于一萬元訴訟費是多少錢的問題,50元。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十三條 案件受理費分別按照下列標準交納(一)財產案件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交納
1.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
2.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2.
5%交納;
3.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照2%交納;
4.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
5%交納;
二、10萬的民事訴訟律師費多少錢,法律上的具體規定
案件存在財產爭議的,一般以訴訟標的為基礎,按比例收取律師費。1.爭議標的在10萬元以下部分
8%—
10%,最低一般不低于5000元;
2.爭議標的在10萬元以上但在100萬元以下部分
6%—
7%;
3.爭議標的在100萬元以上但在500萬元以下部分
5%;
4.爭議標的在500萬元以上但在1000萬元以下部分
3%;
5.爭議標的在1000萬元以上但在5000萬元以下部分
1%;
6.爭議標的在5000萬元以上部分
0.
5%。
三、一百萬訴訟費是多少?律師費怎么付?
【法律意見】律師費各地區有一定差異,大致如下
⑴ 無財產爭議案件普通民事、經濟、行政案件,不涉及財產的,根據案件性質、復雜程度、工作所需耗費時間等因素,在6000100000元之間協商收??;外地民事、經濟、行政案件不涉及財產的,代理費不低于20000元 ;
⑵ 法律文書代為撰寫、修改、審查法律文書,根據法律文書的性質、難易程度、工作所需耗費時間等因素,每份文書在600-
2000元之間協商收費;
⑶ 律師見證根據法律文書的性質、所需時間等因素,按每件2000-10000元之間協商收費。
⑷ 代辦公證律師代辦公證的事務不同,每件1500-3000元之間協商收費;
⑸ 律師函及法律意見書為委托方出具律師函或法律意見書,根據相關事務難易程度、使用目的、工作所需耗費時間等因素協商收費,每份為1500-20000元之間協商收費。
⑹ 律師調查按調查事項協商收費。
訴訟費10元。
【法律依據】
《訴訟費交納辦法》
第十三條 案件受理費分別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一)財產案件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交納
1.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
2.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2.5交納;
3.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照2交納;
4.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
5.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
6.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照0.9交納;
7.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0.8交納;
8.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7交納;
9.超過1000萬元至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6交納;
10.超過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二)非財產案件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1.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2.侵害姓名權、名稱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以及其他人格權的案件,每件交納100元至500元。涉及損害賠償,賠償金額不超過5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5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超過1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3.其他非財產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100元。
(三)知識產權民事案件,沒有爭議金額或者價額的,每件交納500元至1000元;有爭議金額或者價額的,按照財產案件的標準交納。
(四)勞動爭議案件每件交納10元。
(五)行政案件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1.商標、專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納100元;
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納50元。
(六)當事人提出案件管轄權異議,異議不成立的,每件交納50元至100元。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在本條第
(二)項、第
(三)項、第
(六)項規定的幅度內制定具體交納標準。
引用法規
[1]《訴訟費交納辦法》 第十三條
四、起訴訴訟費是多少錢,起訴起訴費用是多少錢
你好,關于起訴訴訟費是多少錢有沒有具體的標準的問題,請參考以下:訴訟費收費標準訴訟費嚴格按最高人民法院的規定征收,當事人按爭議的價額或金額,照下列比例交納1.案件受理費爭議標的一千元以下的(含一千元)=50元;爭議標的超過一千元至五萬元=爭議標的×
4%+10元;爭議標的超過五萬元至十萬元=爭議標的×
3%+510元;爭議標的超過十萬元至二十萬元=爭議標的×
2%+1510元;爭議標的超過二十萬元至五十萬元=爭議標的×l.
5%+2021元;爭議標的超過五十萬元至一百萬元=爭議標的×
1%+5010元;爭議標的超過一百萬元=爭議標的×
0.
5%+10010元;
2.財產保全費保全標的一千元以下=30元;保全標的超過一千元至十萬元=標的×l%+20元;保全標的十萬元以上=標的×
0.
5%+520元;
3.申請執行費執行金額或者價額在一萬元以下=50元;執行金 額超過一萬元至五十萬元=執行金額×
0.
5%;執行金額超過五十萬元一執行金額×
0.l%+2021元。緩、減、免交訴訟費的情況當事人確因經濟困難不能按時足額交納訴訟費用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緩交、減交或免交,是否緩、減、免,由人民法院審查決定。一、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根據案件具體情況決定當事人緩交、減交或者免交訴訟費用
1.當事人為社會公共福利事業單位的,如福利院、孤兒院、敬老院、榮軍休養單位、精神病院、SOS兒童村等;
2.當事人是沒有固定生活來源的殘疾人的;
3.當事人因自然災害或其他不可抗力造成生活困難,正在接受國家救濟或生產經營難以為繼的;
4.當事人根據有關規定正接受法律援助的;
5.人民法院認為其他應當進行司法救助的。二、申請緩、減、免交訴訟費須向法院提交的材料
1.請求緩、減、免交訴訟費的申請;
2.請求緩、減、免交訴訟費的相關證明;(如社會公共福利單位出具的證明、殘疾人證、或有關單位出具的經濟困難的證明等);
3.緩、減、免交訴訟費申請審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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