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鑒定后可以獲得工傷賠償嗎?
一、傷殘鑒定后獲得工傷理賠的時限
用人單位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的,在此期間發生符合《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賠償和負擔。用人單位因種種原因不能及時支付工傷待遇勞動爭議而引起的糾紛,其申請仲裁的期限期間為一年。
二、工傷申請時有時間限制嗎,工傷認定的申請時間有
關于上述問題的解析如下工傷認定申請的時間限制一、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用人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確診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本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申報。用人單位不按規定申報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親屬、工會組織在1年之內,也可以直接向勞動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二、區、縣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決定,并在10個工作日內將工傷認定決定送達申請工傷認定的從業人員或者其直系親屬和該從業人員所在單位,同時告知勞動能力鑒定的申請程序。
三、工傷認定期限最長1年,認定書無時效限制,失效
1、工傷認定是社會保險行政部門依據法律的授權對職工因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是否屬于工傷或者視同工傷給予定性進行行政確認,是職工遭受事故傷害后享有工傷保險待遇的前提條件。
2、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第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在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用人單位未在規定的時限內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受傷害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向統籌地區人社局提出工傷認定。
3、上述是關于廈門市勞動局資源工傷鑒定資料的相關。我們在工作中,應盡量避免受傷,一旦在工作中受傷,需要通過合法的途徑來得到自己的補償。同時,不能因自己是工傷而敲詐公司或者翹班,這些對于個人行為來說是不道德的。我們要通過合法的方式來維護自己的權益,這樣才能得到自己應拿到的補償。
引用法規
[1]《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七條
[2]《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八條
四、工傷傷殘鑒定時間限制是什么?
一、國家規定的傷殘鑒定時限為受理后60天作出傷殘結論,特殊情況可延長30天。二、工傷保險是國家強制性保險,由單位繳費參加,個人不用交錢的,單位沒有參加工傷保險的,所有費用及賠償由單位承擔,對你不影響的。1、單位承擔治療費用2、負責工傷人員的工資,治療期間的工資為本人受傷前的原工資不變,單位按月支付3、住院治療期間的住院伙食補助按單位出差人員標準的70%支付三、傷殘鑒定結論得到后,根據傷殘等級對應的賠償標準獲得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如果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單位還需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工傷再就業補助金,這兩金按當地規定的標準支付。以上就是申請工傷傷殘鑒定時間限制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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