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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12315投訴,具體相關的法律規定是什么
專業分析1、登陸瀏覽器--登陸12315網上投訴。
2、可以看到,有兩種選擇,一種是消費者協會、一種是工商部門。建議選擇由工商部門來處理。
3、可以選擇“投訴”或者“舉報”,根據具體情況選擇,這里我們點擊投訴---填寫投訴表格。
4、這時會需要我們填寫投訴單或者舉報單。據實填寫就行。一定要記住的是,填寫完成后拍照或者截屏。
5、填寫完成后會出現編號,這個一定要記住。
6、網上填寫的投訴單,相當于派工單,憑借這個可以要求12315部門處理你的請求。如果在有些地方,一些工作人員拒不處理,憑此單可以投訴12315。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第三十九條
消費者和經營者發生消費者權益爭議的,可以通過下列途徑解決
(一)與經營者協商和解;
(二)請求消費者協會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調解組織調解;
(三)向有關行政部門投訴;
(四)根據與經營者達成的仲裁協議提請仲裁機構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溫馨提示】
根據以上回答的,相信已經解答了您的問題。在日常生活中,我們應該要多了解學習一些法律知識,這樣在遇到有法律問題時才能作出正確的判斷,才可以更好的運用法律的武器來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如果您還有其他法律問題的話,可以點擊咨詢按鈕進行咨詢,我們為您解答。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第三十九條
二、省內網上轉診辦理流程及規定
律師解答
省內網上轉診的,應當按照以下流程辦理轉診手續依次到定點醫院逐級辦理網上轉診手續;攜帶身份證、新農合證、新農合轉診單等證件辦理住院手續。我國《社會保險法》規定,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以及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十八條
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以及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十九條
參保人員醫療費用中應當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與醫療機構、藥品經營單位直接結算。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建立異地就醫醫療費用結算制度,方便參保人員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八條
[1]《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九條
三、健康證預約網站介紹網上預約辦健康證方法,包括預約、審核、辦理等環節,法律保障服務和安全性。
法律分析
當事人可以在當地的醫院或者是疾控中心的網站上預約辦理健康證。對于食品、飲用水生產經營人員、直接從事化妝品生產的人員、公共場所直接為顧客服務的人員等,如果按國家衛生法律、法規規定進行從業前、從業和就學期間的健康檢查,合格的就能取得健康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條
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建立并執行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患有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有礙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產經營人員應當每年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上崗工作。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 第四十五條
四、鎮江交通違章查詢怎么查詢
1、進入鎮江市互聯網服務平臺,注冊并登錄賬戶。
2、點擊【違法處理業務】→【繳納罰款】進入繳納罰款流程。辦理業務用戶類型非實名注冊用戶(通過網上注冊功能注冊的用戶為非實名注冊用戶)。
3、用戶需認真閱讀其,包括辦理罰款繳納需要注意的各項和相關責任。同意的,勾選“閱讀并同意”,點擊下一步【選擇繳款記錄】。
4、用戶需認真確認需要繳款的違法記錄。選擇需要繳款的違法記錄后,點擊“確認繳款”按鈕,跳轉至支付平臺進行支付。以上便是“鎮江交通違章查詢怎么繳納罰款”的相關回答,希望能幫到你。
五、調解書網上能查到嗎,有沒有法律規定
律師解答調解書一般網上不可以查到,但是行政調解書、民事公益訴訟調解書除外。
按照相關法律規定人民法院作出的下列裁判文書應當在互聯網公布
1、刑事、民事、行政判決書;
2、刑事、民事、行政、執行裁定書;
3、支付令;
4、刑事、民事、行政、執行駁回申訴通知書;
5、國家賠償決定書;
6、強制醫療決定書或者駁回強制醫療申請的決定書;
7、刑罰執行與變更決定書;
8、對妨害訴訟行為、執行行為作出的拘留、罰款決定書,提前解除拘留決定書,因對不服拘留、罰款等制裁決定申請復議而作出的復議決定書;
9、行政調解書、民事公益訴訟調解書;
10、其他有中止、終結訴訟程序作用或者對當事人實體權益有影響、對當事人程序權益有重大影響的裁判文書。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在互聯網公布裁判文書的規定》第三條
人民法院作出的下列裁判文書應當在互聯網公布
(一)刑事、民事、行政判決書;
(二)刑事、民事、行政、執行裁定書;
(三)支付令;
(四)刑事、民事、行政、執行駁回申訴通知書;
(五)國家賠償決定書;
(六)強制醫療決定書或者駁回強制醫療申請的決定書;
(七)刑罰執行與變更決定書;
(八)對妨害訴訟行為、執行行為作出的拘留、罰款決定書,提前解除拘留決定書,因對不服拘留、罰款等制裁決定申請復議而作出的復議決定書;
(九)行政調解書、民事公益訴訟調解書;
(十)其他有中止、終結訴訟程序作用或者對當事人實體權益有影響、對當事人程序權益有重大影響的裁判文書。
引用法規
[1]《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在互聯網公布裁判文書的規定》 第三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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