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商標國外搶注如何維權? 搶注國外知名商標如何維權?
一、國內商標國外搶注如何維權?
可以向商標局提出異議并要求對方停止使用。商標搶注一詞的含義經歷了兩個發展階段。第一階段,商標搶注的對象基本上限于未注冊商標;現階段商標搶注的內涵有了進一步的擴展,將他人已為公眾熟知的商標或馳名商標在非類似商品或服務上申請注冊的行為,也屬于搶注。
二、國外使用商標國內搶注如何維權?
可以向商標局提出異議。權利人認為自己的商標被他人惡意搶先申請注冊的,如果在該商標初步審定公告期內及時發現,可以向商標局提出異議,請求商標局不予核準注冊。當事人在向商標局或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異議或爭議、主張權利時,應當提供相應的證據。
三、搶注國外知名商標如何維權?
搶注國外知名商標維權方式可以就初審公告的商標向商標局提出異議。對初審公告的商標,自公告之日起3個月內,任何人均可以提出異議。權利人認為自己的商標被他人惡意搶先注冊的,可以自該商標注冊之日起5年內,向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撤銷。
四、國外搶注商標如何維權?
一、國外搶注商標維權方式如下1、可以先由糾紛雙方自行協商;
2、如果協商無效的,當事人可以據此向人民法院起訴維權;
3、若該商標還未注冊成功的,當事人可以及時辦理馬德里商標國際注冊申請相關手續。
二、搶注商標是指對將他人已為公眾熟知的商標或馳名商標在非類似商品或服務上申請注冊的行為他人。商標搶注是一種事實認定行為,一般為撤銷該商標的所有權,重新認定原始擁有人的商標所有權。
三、商標,是一個專門的法律術語。商標是用以識別和區分商品或者服務來源的標志。任何能夠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商品與他人的商品區別開的標志,包括文字、圖形、字母、數字、三維標志、顏色
組合和聲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組合,均可以作為商標申請注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實施條例》第三十四條,商標法第二十一條規定的商標國際注冊,是指根據《商標國際注冊馬德里協定》(以下簡稱馬德里協定)、《商標國際注冊馬德里協定有關議定書》(以下簡稱馬德里議定書)及《商標國際注冊馬德里協定及該協定有關議定書的共同實施細則》的規定辦理的馬德里商標國際注冊。
馬德里商標國際注冊申請包括以中國為原屬國的商標國際注冊申請、指定中國的領土延伸申請及其他有關的申請。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實施條例》 第三十四條
[2]《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實施條例》 第二十一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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