涂銷抵押法律咨詢
一、抵押合同包括哪些必須的,辦理抵押登記交什么材料
申請登記時需提交的書證材料1.登記申請書;
2.申請人的身份證明(包括抵押人,借款人,抵押權人)
3.房屋所有權證書,土地使用權證
4.抵押合同(最高額抵押最高額抵押合同)
5.主債權合同(最高額抵押一定期間內將要連續發生的債權的合同或者其他登記原因證明材料)
6.其他必要材料
屬政策性用房首次申請抵押權登記,需另提供上市交易申請表,抵押人為全民所有制企業的,或為國有參股企業的,需提供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同意資產,
抵押人為股份制企業有限責任公司的,需提供公司章程、股東會決議董事會決議,抵押人為集體企業的,需提供職工代表大會決議、主管部門批復
二、抵押合同以登記生效的時間怎么確定,有沒有效力
1、房屋抵押合同自依法成立時生效,而抵押合同自當事人簽名時成立。
2、《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條 【抵押合同】設立抵押權,當事人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訂立抵押合同。
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條款
(一)被擔保債權的種類和數額;
(二)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
(三)抵押財產的名稱、數量等情況;
(四)擔保的范圍。
第四百零二條 【不動產抵押登記】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條第一款第一項至第三項規定的財產或者第五項規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應當辦理抵押登記。抵押權自登記時設立。
第五百零二條 【合同生效時間】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應當辦理批準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未辦理批準等手續影響合同生效的,不影響合同中履行報批等義務條款以及相關條款的效力。應當辦理申請批準等手續的當事人未履行義務的,對方可以請求其承擔違反該義務的責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的變更、轉讓、解除等情形應當辦理批準等手續的,適用前款規定。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條
[2]《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零二條
[3]《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五條
[4]《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零二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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