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世聚律師
一、法律援助的律師是什么?
法律援助律師是一個律師職位,最大的特點是無償性。不管是廣義的援助律師,還是狹義的援助律師,只要是從事了法律援助服務,都不能收取律師費用。
二、批捕后律師做哪個工作,有哪一些是律師一定要做的
1、提供法律服務、代理申訴和控告
2、代為申請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
3、會見犯罪嫌疑人
4、拘留期限屆滿,而又沒有批準逮捕或變更強制措施的,可以要求解除強制措施或者變更強制措施,可以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
5、逮捕期限屆滿,而又移送檢察機關或變更強制措施的,可以要求解除強制措施或者變更強制措施,可以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
三、上海再審申請立案規定,法律規定是什么
法院收到再審申請書之后,會在5日內決定是否立案,同意立案的會通知對方當事人提交答辯狀。從法院收到再審申請書之日開始計算,三個月內會審結此案,如遇特殊情況,報法院的院長批準,可以適當延長。
四、法律顧問就是律師嗎,規定是什么
法律顧問不一定就是律師,也有可能是其他的自然人或者是組織。根據相關法律的規定,在律師事務所專職執業的律師,可以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委托,擔任法律顧問。
五、援助律師是法院指派的嗎,規定是什么的
1、民事案件當事人經濟困難,提交相關材料,可以向法律援助中心申請法律援助,批準后指派律師無償代理案件,一般法院不會主動指定律師作為代理人,另外的情況,可能是法官和律師有不正當交往,法官指定律師,是違規行為,未成年人犯罪,監護人沒有委托辯護律師的,法院應該指定律師辯護。
2、針對援助律師是法院指派的嗎這個問題,《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六十七條 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沒有委托辯護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應當通知法律援助機構指派律師為其提供辯護。
引用法規
[1]《刑事訴訟法》 第二百六十七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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