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區離婚打官司
一、離婚官司打官司要多長時間,打官司的時間要多久
您好,關于“離婚官司打官司要多長時間,打官司的時間要多久”這個問題,我的解答如下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嚴格執行案件審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規定》的規定,一般來說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第一審民事案件,這種案件打官司要多長時間是有明文規定的,期限為6個月;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法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6個月,還需延長的,報請上一級人民法院批準,可以再延長3個月。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民事案件,期限為3個月。適用特別程序審理的民事案件,期限為30日;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法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30日,但審理選民資格案件必須在選舉日前審結。審理第一審船舶碰撞、共同海損案件的期限為1年;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法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6個月。審理對民事判決的上訴案件,審理期限為3個月;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法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3個月。審理對民事裁定的上訴案件,審理期限為30日。對罰款、拘留民事決定不服申請復議的,審理期限為5日。審理涉外民事案件,審理涉港、澳、臺的民事案件的期限,不受上述案件審理期限的限制。裁定再審的民事案件,根據再審適用的不同程序,分別執行第一審或第二審審理期限的規定。下列期間不計入民事案件的審理期限公告、鑒定期間;審理當事人提出的管轄權異議和處理法院之間的管轄爭議的期間;案件由有關專業機構進行審計、評估、資產清理的期間;中止訴訟、中止審理或執行至恢復訴訟、恢復審理或執行的期間;當事人達成執行和解或者提供執行擔保后,執行法院決定暫緩執行的期間;上級人民法院通知暫緩執行的期間;執行中拍賣、變賣被查封、扣押財產的期間。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幫助,可以點擊“咨詢我”在線咨詢,律師為您解決法律問題。
二、離婚官司在哪里打官司
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對離婚官司具有管轄權,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在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打。申請離婚的法定程序具體如下1、如果夫妻雙方協議離婚的,雙方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經過冷靜期,申請辦理離婚證;
2、如果夫妻雙方訴訟離婚的,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被判決準予離婚的,判決生效,解除婚姻關系。
三、沒領證離婚應該如何打官司
沒領證不需要離婚,也就不需要打官司。沒領證雙方就沒結婚,婚都沒結,就不存在離婚這一回事。因此當事人之間屬于同居關系,自行解除同居關系即可,無需向法院起訴離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條規定,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
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
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四、沒領證離婚如何打官司
因為男女雙方并沒有領取結婚證,所以在法律上男女雙方并不存在婚姻關系,只是普通的戀愛同居關系,男女雙方不存在離婚的說法。男女雙方現在想分開就可以直接分開,與誰結婚也是自由的,不會因為男女雙方辦過酒席或者舉行過婚禮儀式就認定法律上的婚姻關系。1、按照法律規定,我國只承認1994年之前的事實婚姻。對于1994年之前的事實婚姻,當事人離婚時按照一般婚姻的離婚程序進行。一般而言法院會先行調解,經調解和好或撤訴的,確認婚姻關系有效,發給調解書或裁定書,經調解不能和好的,應調解或判決準予離婚。
2、1994年2月1日后,男女雙方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法院會讓當事人去補辦結婚登記;未補辦結婚登記的,按解除同居關系處理。這種情況下的男女雙方不存在合法婚姻關系,也就沒有離婚這一說,所以男女雙方的同居關系自行解除就可以,如果單純就解除同居關系提起訴訟的,法院不予受理。但也有一種情況下法院會受理,那就是在訴訟中涉及男女雙方的財產分割及子女撫養糾紛,法院依法審理。
3、對于婚姻登記機關不予受理的離婚申請,可以到法院提起訴訟,通過法院判決離婚。
4、對于婚姻登記機關可以受理的離婚,當事人也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訴,但兩種方式只能選擇其一。
到法院起訴離婚,當事人首先要向法院遞交《民事訴狀》,訴狀中應注明離婚的訴訟請求及事實和理由。
人民法院收到起訴狀后,應當在7日內立案,并通知當事人,并在立案之日起5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
被告在收到之日起15日內提出答辯狀。
5、人民法院在收到答辯狀之日起5日內將答辯狀副本發送原告。
6、被告不提出答辯狀的不影響案件的審理。
7、人民法院確定開庭日期后,應當在開庭3日前通知當事人。
8、法庭審理后,應當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依法判決。
9、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的,應當在立案之日起3個月內審結,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6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6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準。當事人不服一審判決的,應當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15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掃描二維碼推送至手機訪問。
版權聲明:本文由64645在線法律咨詢平臺發布,如需轉載請注明出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