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又如何
一、女方家暴,又還不離婚應該如何辦
1、遭遇家暴可以立即向公安機關或社區、委員會舉報再向法院提起人身保護令請求。
2、針對家暴行為,沒有過錯的一方在離婚時還可以提出離婚損害賠償,離婚損害賠償包括物質損害賠償和精神損害賠償。
3、對于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家庭財產的分割,應當照顧無過錯方和子女的權益。但這種照顧并不是離婚過錯損害賠償不能認為離婚時對無過錯方多分了一些財產就等于是賠償了,因為過錯損害賠償制度的確立是基于離婚時無過錯方受到的損害無損害則無賠償。
二、離婚如何辦理,離婚要哪些東西
1、協議離婚的雙方當事人必須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一方或者雙方當事人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的不適用協議離婚,而應當訴訟離婚。
2、協議離婚提交的材料申請離婚登記當事人雙方應提交本人的戶口簿(95新戶口簿)、居民身份證(應在有效期內)、結婚證、離婚協議書(A4紙打印一式3份)、雙方各2張2 寸近期半身免冠證件照片(同一底板)、《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
三、一方要求離婚,另一方不同意,如何離婚
我國法律規定了兩種離婚方式,一種是去民政局協議離婚,另一種是去法院訴訟離婚。如果一方不同意離婚,只能通過法院訴訟方式離婚。
一方單方起訴離婚,直接向法院遞交離婚起訴狀,法院立案受理后,向雙方當事人送達傳票,通知審理時間。
法院首先是要進行調解,經過調解后發現,夫妻感情確已破裂,并無和好可能時,法院就可以作出準予當事人離婚的判決。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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